作者|紅點商務中心 林鼎鈞律師・郭庭佑執行長
巷口那間開了八年的早餐店,門上貼了一張紙:「感謝大家支持,本店即日起歇業。」老闆把鐵門拉下來,心想這件事總算結束了。
在法規上,這間店還沒結束。鐵門拉下來那天,是兩張登記、兩筆稅開始倒數的那一天。
這篇寫給獨資、合夥的行號,以及只有稅籍的小規模營業人:決定永久不做了,要去哪兩個機關、交哪些文件、最後一期稅怎麼報、員工和存貨怎麼收。公司是另一套程序,這篇只用一句帶過。條文與申辦說明都以 2026 年 10 月 15 日查閱的版本為準。
註銷營業登記要收掉兩張登記:縣市政府的商業登記、國稅局的稅籍登記

行號的「營業登記」其實是兩張:縣市政府的商業登記,和國稅局的稅籍登記,收掉時兩張都要處理。
- 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向縣市政府辦,桃園的行號是向桃園市政府。它決定這間店在法律上存不存在。
- 稅籍登記: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8 條向國稅局辦。它決定你要不要報營業稅。國稅局這套規則在 2017 年 5 月以前就叫《營業登記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沿革記載它在那時改名為《稅籍登記規則》;現在搜「營業登記規則」,也會被帶到稅籍登記規則。很多人到現在還把稅籍登記叫做營業登記,就是這個原因。
開店的時候,很多老闆只跑過一個窗口,因為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第 2 項讓國稅局直接用縣市政府的商業登記資料替你辦稅籍。停業也一樣,第 9 條第 2 項寫明:在登記機關辦好停業、復業,就視為已經向國稅局申報。
偏偏註銷沒有這一條。第 10 條還是要營業人自己在 15 日內填註銷登記申請書,向國稅局申請。第 11 條雖然提到登記機關會把歇業通報給國稅局,那是機關之間的通報,不是替你申請。開店只跑一個窗口、停業也只跑一個,難怪很多人以為收店也一樣,結果只辦了一半。
| 你的型態 | 縣市政府(商業登記) | 國稅局(稅籍登記) |
|---|---|---|
| 獨資、合夥行號 | 歇業登記(商業登記法第 18 條) | 註銷登記(營業稅法第 30 條、稅籍登記規則第 10 條) |
| 只有稅籍、沒有商業登記的小規模營業人(攤販、家庭手工、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等,商業登記法第 5 條) | 不用 | 註銷登記 |
|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散登記,之後還要清算 | 註銷登記 |
公司要走的是解散與清算,跟行號是兩條路,公司解散那一篇有完整說明。
打個比方:收掉一間店像退租。房東那邊要交還鑰匙,水電瓦斯也要各自辦停用。只交鑰匙,帳單還是會照樣寄來。歇業登記是交鑰匙,稅籍註銷是辦停用,兩件都做完,才算真的收掉。
註銷營業登記流程時間表:收店那天起算 15 天,核准後再算 45 天
所有期限的起點,是法條說的「事實發生之日」,也就是你真正停止營業的那一天。不是你想到要辦的那天,也不是拿到核准函的那天。
| 什麼時候 | 要辦的事 | 向誰 | 依據 |
|---|---|---|---|
| 最後營業日前 10~30 天 | 預告員工、資遣通報 | 員工;勞工主管機關與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 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 |
| 員工離職當天 | 勞保退保 | 勞保局 | 勞工保險條例第 11 條 |
| 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天內 | 歇業登記 | 桃園市政府 | 商業登記法第 18 條 |
| 同上 | 稅籍註銷 | 國稅局(桃園屬北區國稅局) | 營業稅法第 30 條、稅籍登記規則第 10 條 |
| 同上 | 最後一期營業稅 | 國稅局 | 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33 條 |
| 同上 | 健保投保單位書面通知 | 健保署 |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 |
| 核准之日起 45 天內 | 營所稅當期決算申報(小規模免辦) | 國稅局 | 所得稅法第 75 條 |
| 隔年 5 月 | 老闆的綜合所得稅,把行號的所得併進去 | 國稅局 | 所得稅法第 71、75 條 |
| 之後 5~10 年 | 保存帳簿憑證;國稅局仍可查核 | — | 商業會計法第 38 條、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 |
用早餐店算一次:老闆 10 月 20 日做完最後一天。歇業登記、稅籍註銷、最後一期營業稅,三件事都要在 11 月 4 日前辦完。這三件事是同時在跑,不是辦完一件再算下一件的 15 天。
台灣的 15 天其實算短。英國的獨資者停止營業,要通知稅務機關 HMRC、送最後一份所得稅申報;有登記加值稅的,GOV.UK 的說明是 30 天內取消登記,並送到取消日為止的最後一期申報。日本的個人事業廢業,國稅廳寫的提出時期是那一年的確定申報期限之前。這兩國政府頁面講的,都是向稅務機關報備那一邊;台灣的行號要跑縣市政府和國稅局兩邊,期限又只有 15 天,所以決定歇業的那一刻,就要開始排。
三件事的實務順序:先報最後一期營業稅,再送歇業與註銷
國稅局的註銷申請書,要附「當月份營業稅申報書與繳款書」,而且稅沒繳清不會准註銷。所以用統一發票的行號,實務上的順序是:
- 先把最後一期營業稅報掉、繳清(怎麼報見下面「註銷當期的營業稅」一節)。
- 向桃園市政府送歇業登記。
- 帶著申報書、繳款書和購票證,向國稅局送註銷申請。
最後一期營業稅是另外兩件的前提,先做它,後面兩件才送得進去。查定課徵的小規模營業人沒有申報書可以先附,順序見後面小規模營業人那一節;有員工的店,再往前推一個月處理預告與資遣。
行號歇業登記: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免規費、約 5 個工作日
行號的歇業登記,要在停止營業之日起 15 天內向桃園市政府申請,不用規費,大約 5 個工作日核准。
《商業登記法》第 18 條:商業終止營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申請歇業登記。要附的文件,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12 條只寫了兩樣:申請書;合夥組織再加合夥人的同意書。
桃園市政府在桃園網路e指通〈獨資組織商業歇業登記〉的說明是這樣:
- 誰同意:獨資由商業負責人、合夥由全體合夥人同意辦理。
- 文件:商業歇業登記申請書,要蓋商業印章與負責人印章(當初登記的那兩顆);委託別人辦的,加附委託書。
- 怎麼送:經濟部一站式系統線上送件、到桃園市政府櫃檯,或郵寄。
- 多久:官方審核約 5 個工作日,之後領歇業核准函。
規費是零。《商業登記法》第 35 條第 2 項寫明停業、復業、歇業登記免繳登記費,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3 條也列在免繳的情形。
💡 小提醒
歇業核准函要收好,財政部的問答說營所稅決算的 45 天,是從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的發文日起算。
稅籍註銷:向國稅局遞註銷登記申請書,有欠稅會被暫緩
國稅局這一邊,要另外送一張申請,期限一樣是 15 天。
營業稅法第 30 條第 1 項:營業人解散或廢止,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填具申請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註銷稅籍登記。稅籍登記規則第 10 條講的是同一件事。
財政部的〈營業人註銷登記申請書〉要附三樣東西:
- 原領的統一發票購票證(用發票的才有)。
- 當月份的營業稅申報書與繳款書。
- 合夥組織,再加合夥同意書。
申請書上要填「定於某年某月某日起註銷」,註銷原因一般勾「一般註銷」。
送件方式有三種: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臨櫃;郵寄;或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財政部的申辦說明寫,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線上註銷的管道,「以設籍課稅之獨資(合夥)營業人為限」。北區國稅局公布的處理時限,註銷登記申請是 9 天。
最容易卡住的是錢。營業稅法第 30 條第 2 項規定,申請註銷要在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之後才行。申請書上國稅局的核定欄,就有一格叫「尚有欠稅或罰鍰未繳清暫緩註銷」。
這就像退房,櫃檯一定先請你把房費結清,才會給你退房單。稅沒結清,稅籍就收不掉。
註銷當期的營業稅:15 天內申報,沒有營業額也要報

註銷那一期的營業稅,要在停止營業之日起 15 天內申報,沒有營業額也要報。這一段是最多人漏掉的。
平常的營業稅是兩個月一期,下一期開始的 15 天內申報。可是註銷那一期不一樣: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33 條要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天內就要報,不用等到下一期。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26 年 3 月在財政部全球資訊網的新聞稿舉過例子:一家營業人 1 月 14 日註銷,1、2 月那一期要在 1 月 29 日前申報,不是平常的 3 月 15 日。案例中逾期的,被處怠報金 3,000 元。新聞稿也強調,不論有沒有銷售額,註銷那一期都要報。
回到早餐店:10 月 20 日收店,9、10 月那一期平常是 11 月 15 日前報,註銷的話要提前到 11 月 4 日前。
用統一發票的行號:申報書、明細表,剩下的空白發票截角
依施行細則第 33 條第 1 項,填當期營業稅申報書,連同統一發票明細表、退抵稅款文件一起申報;有應納稅額的,先繳再報。
剩下沒用完的紙本空白發票,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22 條規定要截角作廢、保存起來,並在統一發票明細表寫明字軌與起訖號碼。購票證則依第 6 條,送交國稅局註銷。用電子發票的,空白號碼照電子發票平台的規定處理,送件前問一下承辦的國稅局最保險。
停業中改成歇業:停業前那一期照原本期限報
有些人是先辦停業,停了一陣子才決定不回來。財政部 2018 年 11 月的令釋說:停業前那段營業期間的營業稅,照平常的期限報;停業期間才歇業的,不用再依施行細則第 33 條另外報一次。
停業本身怎麼辦,停業登記那一篇有整理。
小規模營業人註銷流程:沒有商業登記的只跑國稅局
小規模營業人要不要跑兩邊,看有沒有商業登記:有的話兩邊都要辦,只有稅籍的只跑國稅局。
小規模營業人,是規模小、按國稅局查定的銷售額課 1% 營業稅的營業人(營業稅法第 13 條)。查定銷售額怎麼算、平常繳款書什麼時候寄,小規模營業人那一篇有整理。
收掉的時候,先看自己是哪一種:
- 有商業登記的行號:一樣兩邊都要辦,桃園市政府辦歇業、國稅局辦註銷。
- 只有稅籍的(例如攤販、家庭手工,或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依法免辦商業登記的):只要向國稅局申請註銷稅籍。
最後一期的營業稅,施行細則第 33 條第 2 項規定:查定課徵的營業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天內,向國稅局申報,由國稅局核定應納的稅額;這一期有進項憑證的,一起附上,可以按進項稅額的 10% 扣減查定稅額(營業稅法第 25 條)。
因為註銷前要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送件時直接問承辦的分局或稽徵所:這最後一段的稅額怎麼開單、哪一天前要繳。
所得稅這一邊反而簡單:所得稅法第 75 條第 4 項,小規模營利事業不用辦當期決算申報,國稅局核定所得額後,直接併入老闆的綜合所得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准後 45 天內辦當期決算,獨資、合夥不用繳
行號歇業後要在核准之日起 45 天內辦營所稅當期決算,但獨資、合夥不用繳營所稅,小規模營業人免辦。
所得稅法第 75 條第 1 項:營利事業廢止時,要辦理當期決算,在 45 天內申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問答說明,這 45 天從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算,核准日指核准文書的發文日,次日開始算。
獨資、合夥有一個好消息:第 75 條第 4 項規定,獨資、合夥辦決算申報,但不用計算、也不用繳營所稅;這段期間的所得,列為老闆或合夥人的營利所得,隔年 5 月併進綜合所得稅。沒有依限申報的,國稅局會依它查到的資料直接核定,再併進老闆的所得,數字就不是你自己算的了。
| 型態 | 最後一期營業稅 | 營所稅決算 | 綜合所得稅 |
|---|---|---|---|
| 用發票的獨資、合夥 | 15 天內申報 | 45 天內申報,不用繳 | 隔年 5 月併入 |
| 查定課徵的小規模營業人 | 15 天內申報,由國稅局核定 | 免辦 | 國稅局核定後併入 |
行號結束時如果還有設備、存貨要變賣,那屬於清算期間的所得。第 75 條第 2、3 項對非公司組織定了三個月的清算期間,清算結束後 30 天內申報清算所得。要不要另外辦,送決算時一起問國稅局最穩。
存貨與員工:歇業前先排好的兩件事

有庫存、有員工的店,有兩件事要比 15 天更早開始排。
先講存貨。施行細則第 34 條:用發票的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清算期間要處理剩下的貨,仍然要領用統一發票、照常申報;非公司組織的清算期間,從廢止之日起算三個月。
⚠️ 注意
反過來,註銷之後才私下把貨出清,就變成註銷後繼續營業。營業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第 4 款,除了補稅,還可以按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
再講員工。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1 款,歇業是雇主可以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的情形之一,但預告與資遣費都跑不掉:
- 預告期間(第 16 條):做滿 3 個月未滿 1 年,10 天前;1 年以上未滿 3 年,20 天前;3 年以上,30 天前。
- 資遣費:適用勞退新制的年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規定每滿一年發半個月平均工資、最高六個月;選擇留在舊制的年資,才是勞動基準法第 17 條的每滿一年一個月。都要在終止契約後 30 天內發給。
- 資遣通報(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員工離職的 10 天前,列冊通報。
- 勞保(勞工保險條例第 11 條):離職當天退保。
- 健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投保單位歇業,15 天內書面通知健保署。
勞保局也可以主動收尾: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16 條,投保單位歇業又沒有僱用勞工的,保險人可以逕行註銷投保單位,沒退保的人由勞保局逕予退保,保費算到事實確定那天。
例如一位做了 2 年、適用勞退新制的店員,至少要在最後一天的 20 天前預告,資遣費是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所以有員工的店,決定歇業的時間點要往前推一個月左右。
合夥行號歇業:全體合夥人同意,先還債、繳稅,再分剩下的
兩個朋友合開的工作室要收掉,比獨資多兩道手續:全體合夥人要同意,清算時先還債、先繳稅,剩下的才能分。
第一是同意。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12 條,合夥歇業要附合夥人同意書;桃園市政府的說明也寫,要全體合夥人同意辦理。國稅局的註銷申請書也要加附合夥同意書。
第二是清算。《民法》規定,合夥解散後由合夥人全體或選任的清算人清算(第 694 條);合夥財產先清償合夥的債務,再返還各合夥人的出資(第 697 條);財產不夠還債的,合夥人對不足的部分連帶負責(第 681 條)。
稅也排在分錢之前。稅捐稽徵法第 13 條:合夥解散清算時,清算人在分配剩餘財產前,要先繳清稅捐;沒繳就分掉的,清算人自己要負繳納義務。
另外,合夥人一個一個退出,退到剩一人,或是先全退了才找新人加入,都可能變成要歇業清算,而不是變更登記。為什麼先退夥、後入夥會變成要歇業,合夥登記那一篇有說明。
註銷之後還要留著的:帳簿憑證、核課期間與老闆個人的帳

稅籍註銷了,國稅局的查核權還沒結束。
- 帳簿與憑證:商業會計法第 38 條,會計憑證至少保存 5 年,帳簿與財務報表至少 10 年。
- 核課期間: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依限申報的稅,國稅局在 5 年內還能補稅;沒有依限申報的,是 7 年。
所以收據、發票存根、帳本不要跟著店一起清掉,找一個箱子收好,至少放到核課期間過去。
獨資還有一件事要放在心上:獨資行號的負責人就是出資人本人(商業登記法第 10 條),行號不是另一個獨立的公司。店收了,店欠的帳還是老闆自己的。
如果行號登記在自己家,註銷的日期也會影響稅。財政部 1992 年認定土地「曾供營業使用」日期的函釋寫明:在事實發生後 15 天內申請註銷的,以申請書上的歇業日期為準;超過 15 天才申請,一律以國稅局收件的日期為準。晚辦幾天,至少在這個認定上,就會多算幾天「還在營業」。
最後是生活裡的雜事:行號的銀行帳戶、刷卡機、網拍賣場,在註銷前後一起收掉或改掉,避免註銷之後還有人下單、還有款項進來。
收掉行號之後,有人是要改開公司,有人是想休息一陣子再重新開始。如果下一步不想再把登記地址掛在自己家,紅點商務中心在桃園、中壢三館提供借址登記與會議室,可以先把地址的問題處理好。
不辦註銷會怎樣:罰鍰、依職權廢止,稅籍還在就要一直申報
不辦註銷,稅籍就還在,國稅局會繼續把你當成營業中,該報的稅與罰鍰都會找上負責人。
| 漏掉的事 | 可能的後果 | 依據 | 怎麼補救 |
|---|---|---|---|
| 沒申請稅籍註銷 | 通知限期補辦,並可處 1,500~15,000 元罰鍰,屆期未辦可按次處罰 | 營業稅法第 46 條 | 收到通知就照期限補辦 |
| 稅籍還在、沒按期申報營業稅 | 「不論有無銷售額」都要報;逾期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沒有應納稅額也要 1,200 元或 3,000 元 | 營業稅法第 35、49 條 | 先補報,再一起辦註銷 |
| 沒申請歇業登記 | 可能依「有應登記事項而不登記」處商業負責人 2,000~10,000 元 | 商業登記法第 32 條 | 向桃園市政府補辦歇業 |
| 停止營業超過六個月 | 縣市政府可依職權廢止商業登記;國稅局也可廢止稅籍(行號要等縣市政府先廢止) | 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稅籍登記規則第 11 條 | 被廢止前自己辦,日期才由你決定 |
被依職權廢止,不等於事情結清。被廢止的是登記,該報的稅、該繳的罰鍰,一樣會找上負責人。
自己辦註銷,最大的好處是日期由你決定:哪一天停止營業、哪一期是最後一期,寫在你的申請書上。拖到被廢止,日期就變成機關認定的。
常見問題
營業登記註銷可以線上辦嗎?
可以。行號的歇業登記可以走經濟部一站式系統線上送件,稅籍註銷可以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的管道,財政部說明以設籍課稅的獨資、合夥營業人為限。
行號歇業登記要錢嗎?要多久?
歇業登記免繳規費(商業登記法第 35 條第 2 項)。桃園市政府審核約 5 個工作日;北區國稅局的註銷登記處理時限是 9 天。
小規模營業人怎麼註銷?
有商業登記的,桃園市政府辦歇業、國稅局辦註銷;只有稅籍的,只要向國稅局申請註銷,最後一期在 15 天內申報,由國稅局核定稅額。
註銷那一期沒有營業額,也要報營業稅嗎?
要。不論有沒有銷售額,註銷那一期都要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天內申報,不是等到下一期的 15 日。
行號歇業後還要報所得稅嗎?
要辦當期決算,在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 45 天內申報;獨資、合夥不用繳營所稅,所得併入老闆隔年的綜合所得稅,小規模營利事業免辦決算。
有欠稅可以註銷營業登記嗎?
不行。營業稅法第 30 條第 2 項要求先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欠稅或罰鍰沒繳清,國稅局會暫緩註銷。
停業中可以直接改成歇業嗎?
可以,照歇業的程序辦;停業前那一期的營業稅照原本期限報過的,停業期間才歇業,不用再另外報一次(財政部 2018 年令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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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登記申請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文,台灣,2022-08-26 修正,2026-10-15 查閱;本文引用第 12 條)
-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文,台灣,2025-12-30 修正,2026-10-15 查閱;本文引用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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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文,台灣,2024-12-12 修正,2026-10-15 查閱;本文引用第 6、22 條)
- 所得稅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文,台灣,2026-09-11 修正,2026-10-15 查閱;本文引用第 71、7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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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會計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文,台灣,2014-06-18 修正,2026-10-15 查閱;本文引用第 3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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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保險條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文,台灣,2026-10-15 查閱;本文引用第 11 條)
-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文,台灣,2025-01-06 修正,2026-10-15 查閱;本文引用第 16 條)
-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文,台灣,2025-10-20 修正,2026-10-15 查閱;本文引用第 43 條)
- 就業服務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文,台灣,2026-10-15 查閱;本文引用第 33 條)
- 民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文,台灣,2026-10-15 查閱;本文引用第 681、694、697 條)
- 營業人註銷登記應於規定期限辦理營業稅申報,避免受罰。 — 財政部全球資訊網,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新聞稿(中文,台灣,2026-03-05,2026-10-15 查閱)
- 核釋營業人辦理停業及停業中註銷稅籍登記之營業稅申報規定 — 財政部 107/11/05 台財稅字第 10704672580 號令,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中文,台灣,2026-10-15 查閱)
- 營利事業於年度中有暫停營業、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者,應如何辦理決算申報及清算申報?(2608)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問答(中文,台灣,2018-08-09 更新,2026-10-15 查閱)
- 核釋「曾供營業使用」日期之認定原則 — 財政部 81/02/11 台財稅第 801815758 號函,財政部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中文,台灣,2026-10-15 查閱)
- 申請註銷登記(稅籍登記專用) — 我的E政府,財政部(中文,台灣,2026-10-15 查閱)
- 營業人註銷登記申請書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書表(中文,台灣,2026-10-15 查閱)
- 營業稅處理時限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文,台灣,2026-10-15 查閱)
- 獨資組織商業歇業登記 — 桃園網路e指通,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中文,桃園,2026-10-15 查閱)
- Stop being self-employed — GOV.UK(英文,英國,2026-10-15 查閱)
- Cancel your VAT registration — GOV.UK(英文,英國,2026-10-15 查閱)
- A1-5 個人事業の開業届出・廃業届出等手続 — 日本國稅廳(日文,日本,2026-10-15 查閱)
ℹ️ 關於本文
本文引用的法規、令釋與申辦說明,以 2026 年 10 月 15 日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市政府、英國政府與日本國稅廳網站的版本為準;法規與機關作業可能修正,實際辦理請以主管機關最新說明為準。文中的罰鍰與處理天數僅供參考。文中說明屬一般性的法規整理,不構成個案的法律或稅務意見;你的行號有沒有欠稅、存貨怎麼處理、員工怎麼資遣,請向桃園市政府、國稅局,或律師、會計師確認。本文作者任職的紅點商務中心提供借址登記與會議室服務,與文中登記地址一段提到的服務有利益關係。
林鼎鈞律師|紅點商務中心創辦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桃園所主持律師
現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暨桃園所所長,曾任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第71屆總會長、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並創辦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整合法律、會計與創業輔導資源,長期協助新創與中小企業處理從公司治理、股權合約到商業糾紛等各類經營難題。
郭庭佑|紅點商務中心執行長
現任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執行長,實際負責兩地商務空間的日常營運、進駐企業服務與活動場地規劃。專精借址登記與辦公空間租賃規劃,並負責桃園三館(藝文館、點空間、經國館)的整體營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