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紅點商務中心 林鼎鈞律師・郭庭佑執行長
一家做室內設計的有限公司,開業兩年,客戶開始問能不能順便代買家具、代找工班。合夥人第一個反應是:「那要先去加營業項目吧?」
先講答案:增加營業項目要不要辦,先看兩件事:新的生意是不是許可業務,登記上有沒有 ZZ99999。真的要辦,公司是預查、修章、變更登記、稅籍四步;行號沒有章程,少修章那一步。
這篇只談公司或行號成立以後,多做一門生意要動到哪些登記。條文、函釋與規費,都是 2026 年 10 月 12 日查閱的現行版本。
增加營業項目前先判斷:許可業務、ZZ99999 與對外要不要看得到

不少人以為,登記上沒寫的生意就不能做。公司法第 18 條第 2 項寫的是:「公司所營事業除許可業務應載明於章程外,其餘不受限制。」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的問答也說,許可業務以外、法令沒有禁止或限制的業務,「並不以登記為必要」。
ZZ99999 是把這句話寫進登記的那一項,全名「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它的來由、為什麼不能只登它,營業項目怎麼填那一篇有完整說明。
經濟部 2017 年的函釋舉過一個例子:公司登記有 ZZ99999、沒有登記停車場經營業,去經營停車場,並沒有違反公司法;至於投標資格符不符合,由招標單位個案認定。稅務這一邊,財政部 2009 年的函寫明,稅籍的營業項目跟公司或商業登記一致;列舉之後再加概括條款的營業人,新增非許可的營業項目,可以不向登記機關與國稅局辦變更。
| 新生意的情況 | 要不要辦變更登記 |
|---|---|
| 許可業務(代碼最後一碼是 1) | 一定要,而且先拿許可 |
| 一般業務,登記上已有 ZZ99999 | 可以不辦,直接做 |
| 一般業務,登記上沒有 ZZ99999 | 公司法上不違法;但稅籍營業項目跟實際對不上,建議這次一起補登 |
| 投標、往來對象要看到這一項 | 要辦,登記上才看得到 |
有 ZZ99999,一般業務可以先做;要拿登記給別人看,才需要真的去加。回到開頭的例子,代買家具是一般業務,那家公司登記上有 ZZ99999 的話,可以直接做。假設它之後想投公家機關的家具採購標,招標文件要求登記上有家具零售這一項,這時才是真的要去加的時候,而且要在截標前留足預查與登記的時間。
不過有兩種例外。經濟部 2006 年的函說,限專業經營、限公司組織或名稱須標明專業的項目,不能用概括條款增加。商業發展署的問答舉室內裝修業為例:代碼尾碼是 0,公司名稱卻必須標明「室內裝修」。那家設計公司若要自己承攬裝修,名稱得一起改,預查也要把名稱與營業項目一起送。
增加營業項目要不要改章程:所營事業寫在章程,登記跟著章程走
要把新項目登記上去,就得改章程。依據在條文:有限公司章程應載明「所營事業」(公司法第 101 條),股份有限公司也一樣(第 129 條)。登記上的營業項目,就是章程裡那一條,兩邊要一起動。
登記機關要的文件,也是照這個邏輯排的。公司登記辦法的附表〈有限公司登記應附送書表一覽表〉與〈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應附送書表一覽表〉,「公司所營事業變更」那一列要附申請書、章程、股東同意書或股東會議事錄、變更登記表 2 份。桃園市政府的申辦頁寫得更具體:有限公司的股東同意書要經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股東簽名或蓋章,並載明修改章程的條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議事錄要載明營業項目變更與修改章程的決議。
常有人問:章程本來就寫得很寬,能不能只辦登記、不改章程?查了法規、經濟部函釋與商業發展署問答,沒有看到這樣做的依據,登記機關列的文件都包含修章決議。章程寫得寬,省下的是「一般業務不用辦」這一整件事,不是辦的時候可以跳過修章。
營業項目早年是用文字寫、沒有代碼的公司,要多注意一件事。商業發展署問答說,新增營業項目時要申請預查,把全部營業項目改成代碼,章程也一併照預查表修正。
修改章程的決議:有限公司股東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特別決議
有限公司看公司法第 113 條第 1 項:「公司變更章程、合併及解散,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網路上偶爾還看得到「有限公司改章程要全體股東同意」,那是第 47 條無限公司的規定,有限公司 2018 年修法後已經改成表決權三分之二。有限公司不必開股東會,簽股東同意書、同意的表決權達到門檻就成立;一人有限公司,就是那位股東自己簽。
股份有限公司看第 277 條: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章程,要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章程訂得更高,從章程。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第 171 條)。
| 公司型態 | 誰決議 | 送件附的決議文件 |
|---|---|---|
| 有限公司 | 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 股東同意書 |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東會特別決議 | 股東會議事錄 |
|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上;章程訂明時,全體股東同意就能書面表決、不實際開會 | 股東會議事錄 |
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的職權由董事會行使(第 128 條之 1)。閉鎖性公司的書面表決規定在第 356 條之 8,視為已經召開股東會。
⚠️ 注意
股份有限公司要變更章程,召集通知就要列出這個事由並說明主要內容,不可以在股東會當天用臨時動議提出(公司法第 172 條第 5 項)。
增加營業項目流程:預查、許可、決議、送件的先後順序

整個順序是:預查、拿許可(許可業務才有)、決議修章、送件,最後是稅籍。關鍵是把修章決議排在預查核准、許可到手之後。
營業項目變更預查:公司向經濟部申請,減少項目不用預查
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 2 條:公司名稱及業務,在設立或變更登記前要向經濟部申請預查;變更登記的申請人,以現任公司代表人為限。只減少營業項目、名稱不必跟著改的,不用預查。核准後保留 6 個月,可以延展 1 個月一次(第 3 條);送變更登記時,申請書上要填預查核准文號。
💡 小提醒
名稱與營業項目一起預查、核准後又不想改名稱,不能只用營業項目那一半。商業發展署問答說要先撤件,再重新預查。
許可業務:先領到許可文件,再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 17 條:公司業務須經政府許可的,領得許可文件後,才能申請公司登記。要加的是食品、藥品、醫療、教育、人力仲介、金融這類生意,先查代碼內容頁寫的主管機關,問清楚許可要多久,再排後面的事。各行業的許可條件差很多,這裡不逐一列。
修章決議與 15 天期限:決議排在文件備齊之後
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登記事項變更後 15 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臺北市商業處的說明補充兩點:許可業務是在領得許可文件後 15 日內申請;天數依行政程序法第 48 條,事實發生那天不算,從隔天起算 15 天,含例假日,最後一天遇到假日,以假期的隔天為屆滿日。
假設一家有限公司,股東在某月 3 日簽好同意書,從 4 日起算,18 日就是最後一天。預查還沒核准就先簽同意書,15 天會耗在等預查。先等預查核准、許可到手、文件備齊,再請股東簽,時間就留給送件。
決議做了卻沒去登記,麻煩不只是罰鍰。公司法第 12 條:已登記的事項有變更而沒有辦變更登記,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逾期的罰鍰與其他變更項目的通則,公司變更登記那一篇有整理。
向登記機關送件:桃園的公司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申請
依臺北市商業處列的登記機關分工,實收資本額未達 5 億元、所在地在桃園市的本國公司,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申請。桃園市政府的申辦頁寫,一般案件 7 個工作日,資料齊備、不是特殊行業的,可以臨櫃申請隨到隨辦。委任別人代理,公司法第 387 條第 3 項限會計師、律師。
| 步驟 | 向誰 | 期限或時間 |
|---|---|---|
| 預查 | 經濟部 | 核准後保留 6 個月 |
| 許可(許可業務才有)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各機關不同 |
| 修章決議 | 公司內部 | 隔天起算 15 天內送件 |
| 變更登記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一般 7 個工作日 |
| 稅籍變更 | 國稅局 | 變更登記辦妥之日起 15 日內 |
增加營業項目費用:預查與變更登記規費,線上申請比較便宜
增加營業項目要繳的政府規費,照現行收費準則是這幾筆:
| 項目 | 紙本 | 線上 | 依據 |
|---|---|---|---|
| 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 | 300 元 | 150 元 | 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2 條 |
| 公司變更登記 | 1,000 元 | 700 元 | 同準則第 3、6 條 |
| 行號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 | 300 元 | 150 元 |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2 條 |
| 行號變更登記 | 1,000 元 | 800 元 | 同準則第 3 條 |
公司如果同時增資,營業項目變更跟增資併案送,就不用另繳那 1,000 元。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10 條第 3 款,與增資併案申請的其他登記免繳規費。許可的規費由各主管機關另訂;委任會計師或律師的服務費沒有官方標準。各種登記的規費總表,公司登記規費多少錢那一篇有整理,這裡不重算。
預查與變更登記都能在經濟部的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送件,文件要先印出來蓋章,再用憑證上傳。線上申請的操作與要準備的東西,各種變更登記都差不多,公司地址變更那一篇有逐步整理。
增加營業項目後的稅籍:公司變更登記辦妥 15 日內向國稅局申請

公司登記改好了,國稅局的稅籍不會自動跟著改,要另外申請。稅籍登記的事項裡有一項「營業種類」(稅籍登記規則第 4 條)。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公司、獨資、合夥的營業人申請稅籍變更,「應於辦妥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變更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為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問答也是這樣回答:先辦公司變更登記,再申請稅籍變更。
這是第二個 15 天,起算點是登記辦妥那天,不是修章那天。線上辦變更登記時,一站式系統可以選擇併案送國稅局;送了之後仍要自己查一次稅籍上的營業項目。依營業稅法第 30 條第 2 項,因營業種類變更申請變更登記,不必先繳清稅款。
沒去辦,後果有兩層。第 46 條:未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可以處 1,5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屆期不補辦可以按次處罰。財政部的令另外說,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沒辦營業項目變更就經營項目以外的業務,涉嫌漏稅的,依第 51 條第 1 項第 7 款處罰。
新生意的營業稅算法跟原本不同時,更不能只做不登。財政部 1993 年的函處理過用一般飲食業登記、實際經營稅率較高的特種飲食業,稽徵機關依實質課稅核實課徵並處罰。新生意如果是免稅的貨物或勞務,就成了兼營,進項稅額能扣抵多少另有計算方式(營業稅法第 19 條第 3 項),加之前先問國稅局。
行號增加營業項目:向縣市政府預查,合夥要附合夥人同意書
行號沒有章程,步驟比公司少修章那一道,預查與稅籍一樣要辦。細節如下:
- 所營業務是登記事項(商業登記法第 9 條),變更要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辦(第 15 條)。
- 預查向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保留 2 個月,可延展 1 個月一次;只減少所營業務、名稱不必跟著改的,不用預查(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 2、3 條)。桃園市的行號向桃園市政府申請。
- 文件是申請書與變更事項的證明;合夥組織要另附合夥人同意書或合夥契約書(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 6 條第 5 款)。
- 許可業務一樣先拿許可(商業登記法第 6 條);許可以外的業務,經濟部 2011 年的函說不以登記為必要。
- 逾期申請,負責人處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罰鍰(商業登記法第 33 條)。稅籍一樣要在商業變更登記辦妥之日起 15 日內另辦。
增加營業項目前的檢查清單:名稱、登記地址與股東會
送預查之前,先把這四件事想一遍:
- 這門生意是不是許可業務,或限專業經營、名稱須標明的項目。
- 現在的登記有沒有 ZZ99999,對外需不需要看到這一項。
- 名稱要不要一起改,預查要不要名稱與營業項目一起送。
- 新生意要客人上門、放設備,登記地址合不合土地使用與建管規定。
第 4 題最容易漏:登記機關收件,不代表那個地址可以做這門生意。
四題都想過,再決定是預查一次,還是根本不用辦。
修章要開股東會,或想找律師、會計師一起看章程,紅點商務中心在桃園與中壢的三館都有會議室,也對接法律與會計資源。
常見問題
增加營業項目一定要改章程嗎?
要把新項目登記上去,就一定要改。所營事業是章程必須寫的事項,登記機關要附修改章程的決議。許可業務以外的一般業務,登記上已有 ZZ99999 的話可以不登記,也就不用改章程。
增加營業項目要先預查嗎?
要。公司向經濟部申請,行號向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申請,核准後再辦變更登記。只減少營業項目、名稱不必改的,不用預查。
增加營業項目要多少錢?
公司是預查 300 元加變更登記 1,000 元,線上申請分別是 150 元與 700 元。行號的預查一樣,變更登記網路申請 800 元。許可的規費與代理的服務費另計,以收費準則的現行條文為準,僅供參考。
可以線上增加營業項目嗎?
可以。經濟部的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能送預查與變更登記,規費比紙本少,稅籍變更也能選擇併案送國稅局。文件仍要蓋章後掃描,用憑證上傳。
登記有 ZZ99999,還需要增加營業項目嗎?
許可業務以外的一般業務不需要,可以直接經營。許可業務、限專業經營或名稱須標明的項目,或是投標與往來對象要在登記上看到,就要辦變更登記。
公司營業項目變更後,國稅局要另外辦嗎?
要。依稅籍登記規則第 8 條,在辦妥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 15 日內,向國稅局申請稅籍變更。沒辦可以處 1,5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
行號增加營業項目要去哪裡辦?
向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桃園市的行號就是桃園市政府。先預查,核准後 15 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合夥組織要附合夥人同意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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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營事業變更登記-作業規範 — 臺北市商業處公司登記主題網(中文,台北,2026-10-12 查閱;本文引用登記機關分工表)
- 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作業流程與收費表 — 經濟部(中文,台灣,2026-10-12 查閱)
- 一站式線上登記系統近期新增服務功能 — 經濟部(中文,台灣,2026-10-12 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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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鼎鈞律師|紅點商務中心創辦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桃園所主持律師
現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暨桃園所所長,曾任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第71屆總會長、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並創辦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整合法律、會計與創業輔導資源,長期協助新創與中小企業處理從公司治理、股權合約到商業糾紛等各類經營難題。
郭庭佑|紅點商務中心執行長
現任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執行長,實際負責兩地商務空間的日常營運、進駐企業服務與活動場地規劃。專精借址登記與辦公空間租賃規劃,並負責桃園三館(藝文館、點空間、經國館)的整體營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