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申報時間是什麼時候?沒銷售額也要報

不少剛開始經營的業主,對營業稅申報時間的認知常常是模糊的——有的人以為每個月都要報,有的人則誤以為當期沒什麼營收就可以不用理會這件事。特別是第一次自己處理公司稅務、還沒養成固定申報節奏的新創業主,經常在申報期限逼近時才手忙腳亂地整理資料,甚至完全錯過期限才發現問題。這篇文章把營業稅申報時間講清楚:一般營業人跟小規模營業人的申報週期各是什麼、期限是哪一天、沒有銷售額要不要申報,以及逾期申報實際上會被罰多少(這篇聚焦申報「時間」,營業稅怎麼「計算」可以參考加值型營業稅怎麼算?5%不是全部行業都適用)。

一般營業人:雙月申報,奇數月15日前

一般營業人(也就是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採雙月制申報,每兩個月申報一次營業稅,申報期限是次期奇數月的15日前。舉例來說,1月到2月這一期的營業稅,申報期限就是3月15日;3月到4月這一期,申報期限則是5月15日,依此類推,一年總共要申報6次

銷售額所屬期間申報期限
1月~2月3月15日前
3月~4月5月15日前
5月~6月7月15日前
7月~8月9月15日前
9月~10月11月15日前
11月~12月次年1月15日前

如果是外銷、適用零稅率的營業人,可以申請改為每月一期申報,但一經申請,同一年度內就不能再變更回雙月制,這對於外銷退稅金額較大、希望更快拿到退稅款項的營業人來說,是值得評估的選項。

小規模營業人:季報制,不用自己算

小規模營業人(免用統一發票、採查定課徵)的申報方式跟一般營業人不同,採季報制,由國稅局按季主動寄發繳款單,營業人不需要自行計算銷售額、自行申報,只要在繳款單載明的期限內完成繳款即可

這是因為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是採「查定課徵」——由國稅局依營業人的營業規模、同業利潤標準等因素核定一個固定稅額,而不是像一般營業人那樣依實際銷售額計算,所以流程上相對簡化,不需要每期自行申報

網路申報跟臨櫃申報,期限一樣嗎?

申報方式不影響申報期限本身,不論是採網路申報或臨櫃(實體)申報,都要在同一個奇數月15日的期限內完成比較需要留意的是網路申報的操作時間點——如果採網路申報,系統通常規定要在該月15日結束前完成上傳,也就是16日凌晨0點前送出,這跟臨櫃申報「當天營業時間內送達」的概念不完全一樣,建議不要拖到期限當天最後一刻才操作,避免因為系統忙碌或網路問題導致上傳失敗、變成逾期申報

新公司剛設立,第一期申報怎麼算?

新設立的公司,第一期的營業稅申報期間,是從稅籍登記生效日開始起算到當期結束為止,不是從1月1日重新起算。舉例來說,如果一家公司在3月20日完成稅籍登記,那麼第一期申報的銷售額所屬期間會是3月20日到4月30日(因為3-4月是同一個申報期),申報期限一樣是5月15日,只是這一期涵蓋的天數比一般整期短一些。這種情況下,即使公司剛成立、前期還沒有任何銷售,同樣要在期限內完成申報(零申報也是申報),不能因為公司剛成立、還在草創階段就自行判斷不用理會。

營業稅申報跟營所稅申報,是同一個時間嗎?

不是,這是另一個經常被搞混的地方營業稅是雙月(或月)申報,一年申報多次;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則是每年結算申報一次,申報期間通常落在隔年5月,兩者是完全不同的稅目、不同的申報週期,繳完營業稅不代表營所稅的申報義務就完成了公司經營者需要同時掌握這兩套不同的申報節奏,建議把兩者的申報期限分開標記管理,避免因為搞混而誤判自己已經完成全部的稅務申報義務(申報義務跟登記義務也是分開的兩件事,逾期未辦理登記的罰則,可以參考營業登記罰則多少錢?按次處罰是什麼意思)。

沒有銷售額,這期還要申報嗎?

要,這是很多營業人容易誤解的地方不論該期有沒有實際銷售額、有沒有應納稅額,一般營業人都必須依規定期限完成申報,不能因為這期沒開發票、沒有營收,就自行判斷不用申報

以我實際協助客戶處理稅務相關事宜的經驗,不少剛開始經營、營業額還不穩定的新創業主,會誤以為某一期沒什麼營收就可以不用申報,這個認知落差往往要等到收到主管機關的滯報金通知,才第一次意識到申報義務其實跟營收多寡沒有關係這種情況常見於淡旺季明顯的行業、或是剛開業還在等待第一筆訂單的新創公司,即使當期完全沒有銷售額,仍然要在期限內送出一份「零申報」的營業稅申報書,只是應納稅額顯示為零,而不是完全不用理會這件事

業主誤以為沒銷售額不用申報的情境
這期沒有銷售額,也要送出零申報

逾期申報會怎樣?滯報金跟怠報金不一樣

如果錯過申報期限,會依逾期的天數,分別加徵不同金額的罰則:

逾期狀況罰則名稱金額
逾期未滿30日滯報金每逾2日加徵應納稅額1%,最低1,200元,最高12,000元
逾期超過30日怠報金加徵應納稅額30%,最低3,000元,最高30,000元

即使該期沒有應納稅額,逾期申報仍然要加徵固定金額的滯報金(1,200元)或怠報金(3,000元),不會因為沒有稅額就完全免罰。這也再次呼應前面提到的重點:申報義務跟有沒有銷售額、有沒有稅額是分開的兩件事,逾期不申報,即使當期是零申報,一樣會被裁罰。

舉例來說,假設一家公司這一期應納稅額是10萬元,逾期申報8天(未滿30日),滯報金計算方式是每逾2日加徵1%,8天約等於加徵4%,也就是4,000元;如果同一家公司逾期申報35天(超過30日),則直接改為加徵30%的怠報金,也就是3萬元,會比原本按天數累計的滯報金高出許多,這也是為什麼一旦發現自己已經逾期,越早補申報,罰則負擔通常會越輕。

業主翻看日曆頁面罰金越拖越高情境
拖越久,滯報金從1%累加,超過30天直接跳到怠報金30%

滯報金跟滯納金,是同一件事嗎?

不是同一件事,這是另一個容易被混淆的名詞滯報金,針對的是「沒有按期申報」這件事,目的是促使納稅義務人依限履行申報義務;滯納金,則是針對「沒有按期繳納稅款」這件事,目的是促使納稅義務人準時繳稅兩者性質不同、目的不同,如果一位營業人既逾期申報、又逾期繳稅,理論上可能同時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與滯納金,這兩筆金額不會互相抵銷或合併計算,是各自獨立的處分

💡 小提醒

規劃營業稅申報時程時,建議把申報期限提前標記在行事曆上,尤其是雙月制的申報週期容易跟月結帳務的節奏搭配不上,提前確認能避免臨到期限才發現漏報,也能降低錯過期限而被加徵滯報金的風險。

忘記申報,發現的當下該怎麼處理?

如果發現自己已經錯過申報期限,正確的做法是儘快補送申報,不要因為已經逾期就乾脆放著不管、拖得更久前面提到滯報金跟怠報金的計算方式都跟逾期天數有關——逾期未滿30日是按天數累計加徵,超過30日則直接跳到固定比例的怠報金,這代表拖得越久、罰則負擔通常會越重,及早補申報永遠比繼續拖延來得划算

補申報時,除了準備該期實際的銷售與進項憑證資料,也建議一併確認是否還有其他期別同時逾期未報——有些業主會因為錯過一次申報就連帶影響後續期別的處理節奏,建議發現問題後,一次把積欠的期別全部盤點清楚,逐一補齊,避免問題持續累積。如果對補申報的流程或應備文件不確定,也可以洽詢會計師或記帳士協助處理,尤其是逾期已經超過30日、面臨怠報金的情況,及早尋求專業協助能降低後續衍生問題的風險。

會計師協助業主整理逾期申報文件情境
發現逾期,馬上補報最划算

常見問題

營業稅多久申報一次?

一般營業人採雙月制,每兩個月申報一次;小規模營業人則採季報制,由國稅局按季寄發繳款單,不需要自行申報

營業稅申報期限是幾號?

一般營業人的申報期限是次期奇數月的15日前,例如1至2月的營業稅,應在3月15日前完成申報

這期沒有銷售額也要申報嗎?

要。不論該期有無實際銷售額、有無應納稅額,一般營業人都必須依規定期限完成申報,即使是零申報,也不能因為沒有營收就不理會這項義務

逾期申報會怎樣?

逾期未滿30日者,每逾2日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報金,金額介於1,200元到12,000元之間;逾期超過30日者,加徵應納稅額30%的怠報金,金額介於3,000元到30,000元之間,即使沒有應納稅額也會加徵固定金額

小規模營業人也要自己申報嗎?

不用。小規模營業人採查定課徵,由國稅局按季主動寄發繳款單,只需要在期限內完成繳款,不需要自行計算銷售額或自行申報

滯報金跟滯納金差在哪?

滯報金針對未按期申報,滯納金針對未按期繳納稅款,兩者性質不同、目的不同,可能同時被加徵,不會互相抵銷或合併計算

外銷公司可以改成每月申報嗎?

可以。適用零稅率的外銷營業人,可以申請改為每月一期申報,但一經申請,同一年度內不得再變更回雙月制,適合希望更快取得退稅款項的營業人評估。

網路申報跟臨櫃申報,截止時間一樣嗎?

申報期限相同,但操作細節不同。網路申報通常要在該月15日結束前完成上傳,也就是16日凌晨0點前送出,建議不要拖到期限最後一刻才操作,避免系統忙碌或網路問題導致逾期

營業稅申報跟營所稅申報是同一個時間嗎?

不是。營業稅是雙月(或月)申報,一年多次;營利事業所得稅則是每年結算申報一次,通常在隔年5月,兩者是不同稅目、不同申報週期,繳完營業稅不代表營所稅的申報義務已經完成

參考資料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申報繳納的期限是如何規定?〉—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business-tax/collection-prcedure/oVL9pwM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營業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如何處罰?〉—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business-tax/penalty/erZKAzV
  • 財政部全球資訊網 —〈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依規定期限申報營業稅〉—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360f434574174d6093b685d931802d62
林鼎鈞律師

林鼎鈞律師紅點商務中心創辦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桃園所主持律師

現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暨桃園所所長,曾任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第71屆總會長、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並創辦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整合法律、會計與創業輔導資源,長期協助新創與中小企業處理從公司治理、股權合約到商業糾紛等各類經營難題。

郭庭佑

郭庭佑紅點商務中心執行長

現任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執行長,實際負責兩地商務空間的日常營運、進駐企業服務與活動場地規劃。專精借址登記與辦公空間租賃規劃,並負責桃園三館(藝文館、點空間、經國館)的整體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