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股怎麼給才合法:技術股、勞務出資、員工分紅與贈與的做法和課稅

作者|紅點商務中心 林鼎鈞律師・郭庭佑執行長

兩個人一起開公司,一個出錢,一個出技術或出時間。談到股份,出錢的那位常會說:「你沒出錢,我給你一些乾股。」講得更直白一點,就叫「插乾股」。

這句話很常見,但「乾股」不是法律名詞。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是「不用出股金,賺錢時可以分紅,賠了不受損失的股份」,這種股份在《公司法》裡找不到。法律能接住「出力不出錢」這個需求的,只有四條路:用技術抵充出資、用公司給員工的股份工具、在閉鎖性公司用勞務出資,或是由股東把自己的股份送出去。

走哪一條,要看公司是哪一類、對方給的是什麼。下面按公司類型一條一條拆,再講每條路要辦的登記和要報的所得。條文、函釋與官方公告,都是 2026 年 10 月 13 日查閱的版本。

乾股在法律上不是一種股份:先看公司類型、給誰、為了什麼

明亮的辦公室角落,右邊穿灰色西裝外套的短黑髮男創辦人坐在木桌旁,一手比出手指、另一手指著,邊說邊解釋;左邊綁低馬尾、穿鼠尾草綠開襟衫的女夥伴一手托著下巴、一手拿著馬克杯專心聆聽,桌上有一盆綠色植物、一張只有灰色橫條的文件和闔上的筆電,後面是鼠尾草綠的牆、書架和大窗戶,對話氣泡寫著出力不出錢先看公司類型
先看公司類型,再看對方給的是什麼。

股東的身分,不是自己出資或認股,就是從別人手上取得股份,例如受讓或繼承。「沒出資也沒受讓,但大家說他有一份」的股東,登記上不存在。

拿開店來比喻:朋友說「這家店有你一份」,可是店的登記簿上沒有你的名字。店賺錢時他願意分你,是他守信用;他不分,你很難拿著一句話去要。口頭的乾股只是一個約定,要變成真正的股份,一定得走下面其中一條路。

你想給股份的人法律上對應的做法哪一類公司用得上
帶技術、專利、軟體來的夥伴技術抵充出資(技術作價)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出時間、出力的創業夥伴勞務出資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表現好的員工員工酬勞配股、員工認股權、庫藏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員工酬勞只能發現金)
創辦人想直接送股東把自己的股份或出資額贈與每一類都可以,但有轉讓門檻與贈與稅

出錢的投資人怎麼把錢變成股份,新創投資那一篇有完整步驟。先確定公司是哪一類,再看對方給的是技術、勞力還是工作表現,路就選得出來。

有限公司給乾股:技術可以抵充出資,勞務不能換成出資額

公司法第 99 條之 1只有一句:股東的出資除了現金,可以用對公司的貨幣債權、公司事業所需的財產或技術抵充。條文列的是現金、債權、財產、技術,沒有勞務,所以在有限公司,「我出力」不能直接換成出資額。

想讓沒出錢的人成為有限公司的股東,實際上只有兩條路:

  • 他拿技術來抵充。 例如他名下的專利或軟體著作權,作價後讓公司增資,他用這份技術當出資。增資要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也可以同意由新股東參加(第 106 條)。
  • 原股東把自己的出資轉給他。 要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轉讓的人是董事的話,要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第 111 條),也就是後面講的贈與。

不管哪一條,有限公司的章程都寫著各股東的出資額(第 101 條),股東一變,章程跟著改、跟著辦變更登記。如果拿到出資的人之後還要接任董事,換人的程序另外有一套。

用員工獎勵來給,在有限公司也走不通。有限公司同樣要在章程訂員工酬勞(第 110 條準用第 235 條之 1),但經濟部 104 年的函釋講得很清楚:有限公司性質上沒辦法用股票發員工酬勞,只能發現金。三種常見的公司裡,有限公司能給「出力的人」股份的路最窄。

股份有限公司的技術股:技術作價入股要董事會決議、鑑價與過戶

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則寫在公司法第 156 條第 5 項:股東的出資除了現金,可以用對公司的貨幣債權、公司事業所需的財產或技術抵充,抵充的數額要經董事會決議。設立時發起人的出資也可以用技術(第 131 條)。

「技術股」聽起來一句話就能給,實際上要過四道關:

  1. 董事會決議抵充多少。 這份技術值多少股,由董事會決議。
  2. 會計師要拿到專家的鑑價意見。 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第 7 條,技術作價時,會計師要取得有關機關團體或專家的鑑定價格意見書,再評估要不要採用。技術值多少,不是出技術的人自己說了算。
  3. 技術要先過戶給公司。 同一個辦法第 3 條要求,技術要在設立前或增資基準日前依法登記給公司;依法沒有登記制度的,要已經交付給公司。專利就得先辦讓與登記。
  4. 定案之後不能改名單。 經濟部 91 年的函釋說,技術作價第一次發行時,出資人與整體價值就確定了,之後不能再調整技術人員名單或出資比例。

假設一位工程師拿自己寫的排程軟體著作權作價入股。他得先把著作權讓給公司,會計師拿到鑑價意見,董事會決議抵充的股數,最後辦增資變更登記。如果這套軟體是三個人一起寫的,誰占多少要在作價前講好,事後就改不了。

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不能用勞務出資。經濟部 104 年的另一份函釋說明,技術可以估價、公司能取得使用與收益的權利;勞務則重視出資者個人特性,難以評估價值。

股份有限公司給員工股份:員工酬勞配股、認股權、庫藏股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給員工股份,《公司法》裡有五種工具:

工具條文與決議員工怎麼拿到
員工酬勞配股第 235 條之 1:章程訂比例,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公司有獲利時,用股票發酬勞
員工認股權第 167 條之 2:董事會特別決議,簽認股權契約約定期間內用約定價格認購,憑證不得轉讓
庫藏股轉讓第 167 條之 1:董事會決議買回,三年內轉讓給員工可限制員工最長兩年內不得轉讓(第 167 條之 3)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承購第 267 條第 1 項:發新股時保留 10%~15%員工出錢認購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 267 條第 9 項:股東會特別決議達成約定條件前,權利受限制

五種裡最接近「乾股」的是員工酬勞配股:員工不用另外出錢,股票就是酬勞本身。員工酬勞要先在章程訂好「當年度獲利狀況的定額或比率」,有累積虧損要先彌補。

常見的誤會是想給董事乾股,就順手放進員工酬勞。經濟部 110 年的函釋說,董事、監察人不屬於員工;董事長同時兼任員工的,才可以用員工身分分派。要給董事股份,得走別的路。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勞務出資:出力換股份的條件與比例上限

明亮的小會議室圓桌旁坐著三位股東,每人面前都有一張只有灰色橫條的文件和一支筆,左邊綁低馬尾、穿鼠尾草綠開襟衫的女夥伴低頭在文件上簽名,中間穿灰色西裝外套的男創辦人一手拿筆、一手攤開說明,右邊戴眼鏡、灰短髮、穿深藍色背心的年長股東拿著筆微笑點頭,桌上有三個馬克杯、一份灰色資料夾和一盆綠色植物,後面是淡灰藍色的牆和看得到城市的大窗戶,對話氣泡寫著用勞務換股份全體股東都要同意
勞務出資,要全體股東同意。

公司法第 356 條之 3是《公司法》裡唯一讓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用勞務換股份的條文: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出資,除現金外,可以用公司事業所需的財產、技術或勞務抵充。在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裡,「出力不出錢」能直接變成股份的,只有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條件有四個:

  1. 全體股東同意,章程寫清楚。 章程要載明勞務的種類、抵充的金額與公司核給的股數。經濟部 105 年的函釋說,「全體股東」包括增資前的股東,也包括這次出資的人。
  2. 比例有上限。 經濟部 108 年 6 月 4 日的公告: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 3 千萬元的部分,勞務換到的股數不得超過該部分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3 千萬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過四分之一。白話講,一家實收資本額 1 千萬元的閉鎖性公司,勞務最多換到一半的股份,另一半要有人出錢或出財產。
  3. 登記之後會公開。 主管機關依章程辦理登記,並公開在經濟部的資訊網站,誰用勞務換了多少股,外人查得到。
  4. 會計師不用鑑價,但要查比例。 查核辦法第 7 條規定,閉鎖性公司的技術或勞務出資免附鑑價報告,會計師要查全體股東同意書,以及勞務部分有沒有超過比例。

公司成立後第二次發新股,新認股的人一樣可以用勞務出資(第 356 條之 12;經濟部 109 年的函釋)。

最容易出事的,是說好要做的事沒做完。經濟部 107 年的函釋說,勞務要履行多久由公司跟股東用契約約定;沒做完是違約問題,要走司法途徑,不能因此限制他依章程轉讓股份。章程裡那條勞務抵充的記載已經公開,不能事後修章刪掉。

⚠️ 注意

勞務出資的股份一登記就是他的。勞務內容、期間、沒做完怎麼處理(例如約定由公司或其他股東買回),要在出資前寫進契約。

閉鎖性公司整體適不適合你、特別股與 50 人上限怎麼規劃,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那一篇有完整說明。另外兩種少見的公司:無限公司的股東可以用勞務或其他權利出資(第 43 條;信用出資在 2018 年 11 月起已刪除),兩合公司的有限責任股東不能用勞務出資(第 117 條)。

創辦人把股份送給夥伴:贈與稅、股份時價與轉讓門檻

最接近字面「乾股」的做法,是不動公司資本,由股東把自己的股份或出資額無償轉給對方。

先看轉不轉得出去。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原則上不能用章程限制轉讓(第 163 條);有限公司要其他股東同意(第 111 條);閉鎖性公司看章程裡的轉讓限制(第 356 條之 5)。

再來是贈與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7 條規定,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是送的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6 年 1 月 26 日的說明:115 年每位贈與人每年的免稅額是 244 萬元,一年內送出去的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要在超過的那次贈與後 30 日內申報。法條第 22 條寫的是 220 萬元,實際金額依物價指數調整、由財政部每年公告,送之前看當年度的公告。

送出去的股份值多少,不是看股票上印的面額。沒有上市櫃的公司股票,以贈與日公司的資產淨值估價,有限公司的出資額也照這個方式算(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公司這幾年賺得多,同樣的股數,價值可能早就不是當初的面額。

低價賣也不一定沒事。用顯著不相當的低價讓出財產,差額部分以贈與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

收到的人呢?個人因贈與取得的財產,免納所得稅;但取自營利事業的贈與不在此限(所得稅法第 4 條)。股東個人送的、公司送的,稅上是兩件事。至於送股份的理由是對方替公司工作,會被看成贈與還是報酬,本文沒有查到明確的函釋,送之前先問會計師或國稅局。

技術股、勞務出資與員工股的課稅:拿到股份那天就可能要報所得

明亮的會計師辦公室,左邊綁低馬尾、穿鼠尾草綠開襟衫的女夥伴把灰色資料夾抱在腿上、一手攤開向會計師發問;右邊短鮑伯頭、戴圓眼鏡、穿霧藍色上衣的女會計師舉著一張只有灰色橫條的文件、用手指著微笑說明,桌上有闔上的筆電、筆筒、馬克杯和一盆綠色植物,後面是放著灰色檔案夾的書架和看得到城市的大窗戶,對話氣泡寫著拿到股份那天先問會計師
拿到股份那天,可能就要申報所得。

口頭的乾股看起來不用繳稅,是因為它在法律上還不存在。一旦走上前面任何一條路,章程、議事錄、會計師查核報告就成了課稅的起點。

做法什麼時候算所得算哪一類
個人用技術作價入股作價抵充出資的那一年財產交易所得(作價金額超過取得成本的部分)
閉鎖性公司勞務出資取得股份日執行業務所得或薪資所得(按章程所載抵充金額)
員工酬勞配股交付股票日薪資所得(按時價)
員工認股權執行認股那天其他所得(時價減認股價格)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可處分日其他所得(時價減認購價格)
股東贈與股份贈與時贈與人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受贈個人原則免所得稅

勞務出資那一列是 2024 年 12 月 24 日的新規定,公司在個人取得股份時就要扣繳並申報憑單。技術作價屬財產交易所得,是財政部的原則性規定;成本拿不出證明時,可以按作價抵充出資股款的 30% 計算(94 年令)。員工酬勞配股,財政部函令沿用舊名稱「員工紅利」,規定交付股票日按時價計算薪資所得;未上市櫃公司的時價,看前一年內最近一期會計師簽證財報的每股淨值,沒有的話用交付日的資產淨值算。員工認股權與保留認購的差額屬其他所得,分別見93 年令與97 年令。

這不是台灣特有的想法。英國政府在員工持股的稅務說明裡直接寫,雇主給員工的公司股份是一種報酬、要課稅,只有幾種政府核定的計畫有稅務優惠。那是英國的制度,但方向一樣:用工作換到的股份,通常被當成所得。

緩課的選項也有。產業創新條例第 12 條之 1:個人把自己研發的智慧財產權讓與或授權給公司,取得新發行股票,可以選擇當年度先不計入所得;第 19 條之 1:員工取得酬勞股票、認股等股份,按時價全年合計 1,000 萬元內可以選擇緩課,但不包括董事與監察人。兩條都要公司在當年度送主管機關認定或備查,不是員工自己報就算。這部條例在 2026 年 9 月 30 日剛修正公布,送件前先看最新條文。

💡 小提醒

拿到股份之前,帶這五個問題去問會計師:時價怎麼算、公司要不要扣繳、符不符合緩課、日後賣股票成本怎麼認定、送股份算贈與還是報酬。

給乾股要辦的變更登記:章程、議事錄、會計師查核與 15 日期限

前面幾條路,最後都會落到一次變更登記。兩個期限先記住:公司申請變更登記的資本額,要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法第 7 條);登記事項變更後,要在 15 日內申請(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

以桃園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為例,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的申辦頁列出這些文件:

  •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變更登記表
  • 董事會議事錄,載明發行新股的總數、每股發行價格與基準日
  • 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正本,不論金額大小
  • 涉及修改章程的,附章程與股東會議事錄
  • 委託他人辦理的,附委託書,受託人限會計師或律師

閉鎖性公司用技術或勞務出資,會計師查核時另外要附全體股東同意書;有限公司則是章程上的股東與出資額要跟著改。

實務上最常卡關的三件事:

  • 技術還沒過戶就送增資。 專利、著作權沒先讓給公司,會計師查核過不了。
  • 給董事的股份放進員工酬勞。 董事不是員工,這條路走不通。
  • 勞務出資超過比例,或有股東沒簽同意書。 閉鎖性公司的勞務出資要全體同意,少一個人都不行。

股東之間怎麼約定給股的條件、退場與買回,股東協議那一篇有整理;協議只拘束簽約的人,不能代替登記。真正讓對方成為股東的,是登記資料,不是口頭承諾或協議。在桃園,紅點商務中心可以對接合作的律師與會計師,把章程、議事錄與登記地址的文件一起準備。

常見問題

乾股合法嗎?

「乾股」不是法律名詞,口頭約定本身不違法,但對方在登記上不是股東。要合法拿到股份,只能走技術出資、員工工具、閉鎖性公司勞務出資或股東贈與。

沒出錢可以當公司股東嗎?

可以,但要有替代現金的東西。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用技術、財產或對公司的債權抵充出資;勞務只有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用。也可以由原股東把股份轉給他。

有限公司可以用勞務出資嗎?

不行。公司法第 99 條之 1 列的是現金、貨幣債權、財產與技術,沒有勞務。想讓出力的人入股,要用技術抵充,或由原股東轉讓出資。

技術股的價值怎麼算?

技術作價要由會計師取得專家的鑑定價格意見書,再由董事會決議抵充多少股。閉鎖性公司用技術出資則免附鑑價報告,但要全體股東同意並在章程載明。

拿到乾股要繳稅嗎?

多半要。閉鎖性公司勞務出資在取得股份日、員工酬勞配股在交付股票日,都要按規定申報所得。股東個人贈與的股份由送的人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受贈個人原則上免所得稅。

給出去的乾股可以收回嗎?

已經登記在對方名下的股份是他的財產,不能單方面收回。只能照事先寫好的買回約定,或雙方另外談好轉讓;口頭約定、沒有登記的乾股,則要看當初怎麼約定。

參考資料

ℹ️ 關於本文

本文引用的法規、經濟部函釋、財政部函令與官方公告,以 2026 年 10 月 13 日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經濟部商工行政法規檢索系統、財政部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財政部與桃園市政府網站的版本為準;文中的免稅額與緩課額度僅供參考,法規與金額可能調整,實際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英國的資料只是理解上的對照,不代表台灣的規定。文中的判斷是一般性的法規說明,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也不保證登記或課稅結果;個案請洽律師、會計師或國稅局。

林鼎鈞律師

林鼎鈞律師|紅點商務中心創辦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桃園所主持律師

現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暨桃園所所長,曾任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第71屆總會長、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並創辦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整合法律、會計與創業輔導資源,長期協助新創與中小企業處理從公司治理、股權合約到商業糾紛等各類經營難題。


郭庭佑

郭庭佑|紅點商務中心執行長

現任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執行長,實際負責兩地商務空間的日常營運、進駐企業服務與活動場地規劃。專精借址登記與辦公空間租賃規劃,並負責桃園三館(藝文館、點空間、經國館)的整體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