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記錄怎麼寫:格式欄位、決議與待辦怎麼記,哪些會議有法定格式

作者|紅點商務中心 林鼎鈞律師・郭庭佑執行長

週一早上開完週會,散會時大家都點頭說好。到了週五,要給客戶的提案還沒寄出去,問了一圈才發現,每個人都以為是別人要做。翻開上週的會議記錄,只有一行:「討論提案方向,大致確認。」

會議記錄不是逐字稿,也不是寫給老闆看的報告。它只要回答三個問題:這場會決定了什麼、誰要做什麼、哪一天前要做完。這篇先把會議分成兩種——一般營運會議沒有法定格式,股東會、董事會和勞資會議有——再整理一般會議記錄的欄位結構、前後寫法對照、會後怎麼確認與追蹤,最後是跟客戶開會、錄音、用 AI 工具記錄時要注意的地方。

會議記錄先分兩種:一般營運會議沒有法定格式

週會、專案會、跟廠商或客戶開的會,台灣沒有一條法律規定會議記錄要長什麼樣子。公司每天在開的一般會議,會議記錄怎麼寫是公司自己的事;有法定格式的,只有股東會、董事會的議事錄和勞資會議的紀錄。

會議依據誰簽發給誰沒照做會怎樣
週會、專案會、客戶會議沒有法定格式,公司自己訂法律沒有要求,實務上由主持人確認出席的人與要執行的人沒有罰則,風險是事後說不清楚
股東會、董事會公司法第 183 條、第 207 條準用主席簽名或蓋章會後 20 日內分發各股東代表公司的董事可處 1 萬到 5 萬元罰鍰
勞資會議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 21、22 條主席及記錄人員分別簽署出席及列席人員辦法本身沒有罰則,決議要分送執行

先搞清楚是哪一種會,就知道能不能照自己的習慣寫。拿週會的寫法去做股東會議事錄,送登記會被要求補正;反過來把週會寫成公文,大家只會更不想讀。

有法定格式的會議記錄:股東會、董事會議事錄與勞資會議紀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開完要作議事錄,公司法第 183 條規定了要記哪些事、由主席簽名或蓋章、會後 20 日內分發,董事會議事錄依第 207 條準用同一套。議事錄寫錯,影響的是變更登記與決議站不站得住,不是文筆好不好。要記哪些事、誰簽、幾天內分發、辦登記時哪些寫法會被要求補正,股東會議事錄那一篇有完整整理。

勞資會議的紀錄也有明文。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 21 條列了七項應記事項:會議屆次、時間、地點、出席與列席人員姓名、報告事項、討論事項及決議、臨時動議及決議,由主席及記錄人員分別簽署,紀錄要發給出席及列席人員。第 22 條再要求,決議由事業單位分送工會及有關部門辦理。勞資會議紀錄要兩個人簽,主席一個、記錄人員一個,跟股東會議事錄只要主席簽不一樣。勞資會議什麼時候要開、代表怎麼組成、決議門檻多少,勞資會議那一篇有整理。

同一部辦法的第 24 條還有一句:本辦法沒規定的,依《會議規範》。《會議規範》是內政部頒行的議事規則,常被機關、學校與人民團體當作開會的依據,第 11 條列了議事紀錄的十二個主要項目(內政部營建署 102 年的函有完整引述):會議名稱及會次、時間、地點、出席人姓名及人數、列席人、請假人、主席、記錄、報告事項、選舉事項、討論事項與表決結果、其他重要事項。

一般公司內部開會沒有義務照《會議規範》走,但它是台灣現成最完整的一份欄位清單。後面的格式範例,就是從這十二項精簡出一般會議用得到的部分。

⚠️ 注意

股東會、董事會、勞資會議的紀錄,不要直接套網路上的一般會議記錄範本。法定紀錄有固定的應記事項與簽署方式,少一項就可能被要求補正;送登記或備查前,照主管機關公告的格式準備。

一般會議記錄要記什麼:決議、負責人、期限、下次追蹤

明亮的開放式辦公室,左邊盤低髮髻、穿靛藍色針織外套的女員工坐在辦公桌前,雙手拿著一張會議記錄,張口微笑著低頭看,紙上只有三條灰色橫條和淡藍、淡綠、淡灰三個色塊;右後方黑短髮、穿白襯衫、捲起袖子的年輕男同事站著,一手拿著白色馬克杯,彎身用另一手指著紙上最右邊的淡灰色塊、微笑說明,桌上有一台闔上的筆電,右邊窗台一盆綠色植物、窗外有樹,後方是開放式辦公區的桌椅,對話氣泡寫著沒來開會的人也要看得懂
會議記錄寫給沒來的人看:讀完要知道決定了什麼、誰要在哪天前做什麼。

一般會議記錄至少要寫出四件事:決議、負責人、期限、下次追蹤。其他欄位都是為了讓這四件事找得到、對得起來。

會議記錄寫給兩種人看:今天沒來的人,還有三個月後忘了細節的自己。寫完拿給一個沒參加的人讀,他看得出決定了什麼、誰要在哪天前做什麼,這份會議記錄才算寫完。

國外的治理專業組織講的是同一件事。英國的 Chartered Governance Institute UK & Ireland 在給董事會的說明裡寫得很直接:紀錄的目的是記下做了什麼,不是記下說了什麼。美國的議事規則權威 Robert’s Rules of Order 官方問答也是這句話。澳洲公司董事協會(AICD)與澳洲治理協會在 2025 年的聯合聲明裡講得更白:紀錄主要記的是決定,以及決定怎麼做出來;資訊太多跟太少一樣幫不上忙,反而讓重點變模糊。日本則把類似的要求寫進法律,《公文書等の管理に関する法律》第 4 条要求行政機關把決定的經過寫成文書,讓事後能追溯、能檢驗。這些都是國外的做法,不是台灣公司的義務,道理倒是一樣的。

落到一般會議,就是這四件事:

  • 決議:這個議題最後怎麼定。沒有定案也要寫「未決」。
  • 負責人:誰要去做。寫人名,不寫「行銷部」「大家」。
  • 期限:幾月幾日前。不寫「下週」「儘快」。
  • 下次追蹤:什麼時候回報、在哪一場會檢查。

為什麼這麼在意待辦?德國布倫瑞克工業大學的 Kauffeld 與 Lehmann-Willenbrock 錄影分析了 92 場例行團隊會議,發表在 Small Group Research:會議裡解決問題、規劃行動的互動越多,成員對會議越滿意,團隊生產力也越高;抱怨與批評則有明顯的負面關聯。會議有沒有效,看的是散會時有沒有人帶著事情走,會議記錄就是把那件事寫下來的地方。

算一筆帳就知道少寫一行的代價。8 個人開一小時的週會,就是 8 個人小時。待辦沒寫清楚,下週大概要再花半小時對一次「上次到底說誰做」,等於每週多開半場會。

重要的決議,後面補一句理由

一般會議不用寫討論過程,但重要的決議值得多寫一句「為什麼」。澳洲那份聯合聲明也建議,紀錄寫出討論的重點與決議的大致理由。

舉個例子:「決議:官網先改作品集區,服務介紹頁暫不動。理由:這一季的詢問多半是看了作品才來的。」三個月後有人問「當初為什麼不先改服務頁」,翻記錄就有答案;要是到時候詢問的來源變了,大家也知道當初的前提已經不在,該重新討論。理由寫一句就夠,寫的是當時做決定的前提,前提變了,就知道這個決議要重議。

會議記錄格式範例:欄位結構與每一格怎麼寫

下面是一般會議記錄的欄位結構,只列欄位與寫法要點,不是可以直接套用的範本檔。每家公司開的會不一樣,照自己的會議增減。

欄位寫什麼最常寫錯的地方
會議名稱與次數「行銷週會(第 45 次)」「A 案第 3 次討論」只寫「週會」,日後找不到是哪一次
時間日期、開始與結束時間只寫日期
地點實際開會的地方;線上會議寫用哪一種視訊方式每次都照抄公司地址
出席、請假姓名;線上連線的註明漏寫請假的人,事後不知道誰要補看
主持人、記錄人姓名沒寫記錄人,有疑問不知道找誰
議題照議程編號,一題一段議題跟議程對不起來
決議每一題一句話寫結果,重要的補一句理由只寫「討論後通過」,沒寫通過了什麼
待辦事項、負責人、期限一件事寫兩個負責人,最後沒人做
未決事項卡在哪裡、誰帶什麼資料、何時回報寫「再議」就結束
下次會議時間、要追蹤的事項空白
附件簡報、報價單、白板照片的檔名附件沒附,記錄裡寫「如附件」

欄位不用多,但「決議」「待辦」「未決事項」三格一定要分開寫,不要混在一段討論文字裡。讀記錄的人,通常只看這三格。

待辦那一格最好獨立成一張小表。待辦單獨列成表,下次開會才能一項一項對,不用從整段文字裡挖。

編號待辦負責人期限狀態
1首頁作品集文案初稿小美11/14進行中
2兩種報價單格式比較阿哲11/12完成
3三家尾牙場地報價小琪11/20未開始

會議記錄寫法對照:同一場週會的兩種記法

明亮的小會議室,三人圍坐木桌,中間戴眼鏡、短捲黑髮、穿石墨灰針織外套的男記錄人雙手舉起兩張空白紙並排說明,左邊那張只有一條短短的灰線,右邊那張有淡藍、淡綠、淡灰三個分開的色塊、每個色塊旁有一個圓點;左邊綁馬尾、穿霧藍色襯衫的女同事身體前傾,一手伸長指著左邊那張只有一條灰線的紙;右邊灰黑短髮、穿靛藍西裝外套的年長女同事一手托著下巴,微笑若有所思地看著,右後方牆上的白板只有淡藍、淡綠、淡灰三個色塊,桌上有兩個馬克杯、兩本空白的線圈筆記本、一張只有色塊的紙和一疊橘黃色空白便利貼,左邊窗邊一盆綠色植物,對話氣泡寫著再議不是決議
沒有結論的議題也要寫清楚:卡在哪裡、誰帶什麼資料回來、哪一天回報。

假設一家 8 個人的室內設計工作室,週會討論三件事:官網改版、報價單要不要列工時、尾牙場地。常見的寫法與改寫後的寫法放在一起看:

議題常見寫法改寫後
官網改版討論官網改版,大致確認方向。決議:首頁先換作品集區,舊的服務介紹頁暫不動。待辦:小美 11/14 前交作品集文案初稿;阿傑 11/18 前完成排版。
報價單格式報價單格式再議。未決:報價單要不要列出設計工時,大家看法不同。待辦:阿哲 11/12 前整理「列工時」與「不列工時」兩種格式,下週會議決定。
尾牙場地尾牙場地大家再找找。待辦:小琪 11/20 前找三家場地報價,先抓好預算上限,下週會議比較。

改的地方沒幾個,沒來開會的人卻看得懂了:

  1. 記結論,不記發言順序。誰先說、誰反駁不用寫,寫最後定了什麼。
  2. 發言少點名,責任一定點名。英國 CGI 提醒,紀錄裡點名太多,會讓人不敢發言;可是待辦沒寫人名,就等於沒人負責。
  3. 「再議」不是決議。沒有結論的議題,要寫卡在哪裡、誰帶什麼資料回來、哪一天回報。
  4. 日期寫成幾月幾日。「下週」「月底前」過兩週,就沒人記得是哪一週。
  5. 數字、金額、規格寫完整,有報價單就寫報價單的編號或檔名。
  6. 有爭議的地方用中性的字。澳洲那份聲明建議,重要的不同意見寫出要點就好,語氣不帶情緒、不偏任何一方,例如「行銷與設計對工時是否公開看法不同」,不要寫成「阿哲堅持反對」。

會議記錄會後怎麼確認:誰先看、多快發出、寫錯怎麼改

一般會議記錄的確認與發送,法律沒有規定時間。英國 CGI 建議紀錄要儘快起草、儘快核對,才記得準。實務上,會議記錄最好當天或隔一個工作天內發出,拖得越晚,每個人記得的版本越不一樣。

順序可以這樣走:記錄人整理草稿,先給主持人看過決議與待辦有沒有寫錯,再發給出席的人與要執行的人。請假的人也要收到,他們才是最需要這份記錄的人。

寫錯了怎麼辦?Robert’s Rules 的做法是:記錄提交確認時發現錯誤,直接改正,註明「更正後確認」;已經確認過的記錄,原文不動,另外留下更正的紀錄。一般會議也可以照這個精神:改過的記錄標上版本與修改日期,不要直接覆蓋舊檔,不然日後有爭議,沒人說得清楚當初寫的是什麼。CGI 也建議在下一次會議開頭確認上一次的紀錄,順便把錯誤收乾淨。

會議記錄放在哪裡、留多久

一般會議記錄的保存年限,法律沒有統一規定。股東會議事錄要在公司存續期間永久保存,那是公司法對議事錄的要求;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則沒有寫保存年限。一般會議的記錄,比較實際的做法是跟著專案文件或合約放,合約留多久,相關的會議記錄就留多久。

如果還有錄音、逐字稿、手寫筆記、AI 產生的草稿,要先決定哪一份才是正式紀錄、其他的留多久。澳洲那份聲明建議公司訂一套文件保存規則,把錄音、逐字稿、AI 草稿和手寫筆記都納進去:哪些要留、用什麼格式留、什麼時候可以銷毀。正式的會議記錄只能有一份,其他都是素材,別讓三個版本同時在群組裡流傳。

存放的位置要讓該看的人找得到,但不是誰都看得到。會議記錄裡有出席者姓名,有時還附了錄音與逐字稿。內政部營建署 102 年的函在講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時就提醒,蒐集、處理或利用這些資料,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不得逾越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會議記錄是為了開會留的,就不要拿去做開會以外的事。

下次開會先看上次的待辦:會議記錄的追蹤怎麼做

週會剛開始的明亮會議室,左邊短髮、穿霧藍色西裝外套的女主持人站在牆上的大螢幕旁,一手攤開指向螢幕說明,螢幕上只有四條淡綠、淡綠、淡藍、淡灰的橫條,每條前面一個小圓點;右邊三位同事坐在木桌旁,穿白襯衫的黑短髮年輕男同事看著螢幕、一手微微舉起回答,長髮、穿石墨灰針織外套的女同事微笑低頭,在只有灰色橫條的空白筆記本上用筆記錄,戴眼鏡、穿靛藍毛衣的男同事雙手交握托著下巴專心聽,桌上有幾台闔上的筆電與水杯,左邊書架放著素面書本和一盆植物,右邊窗邊一盆綠色植物、窗外有樹,對話氣泡寫著上次的待辦先對一遍
把上次的待辦排在第一個議程,每一項只問完成了沒,延期與取消也要寫。

會議記錄寫得再好,沒人回頭看,下一次又會從頭吵一遍。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有一個現成的結構可以借用:第 13 條的報告事項,第一項就是「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第 22 條再寫明,決議做不到、情況改變時,可以提交下次會議復議。

把上次的待辦排在每一場會的第一個議程,是讓會議記錄真正派上用場的做法。每一項只問一句:完成了沒?

狀態怎麼寫
完成寫完成日,附成果的檔名
進行中寫目前進度與預計完成日
延期寫新期限與延期原因,誰同意延的
取消寫取消原因,誰決定的

延期與取消最容易被略過。一個待辦被悄悄拖過兩次,記錄裡卻一行都沒有,下次就沒人敢相信這份會議記錄。

追蹤不必花很多時間。待辦表照編號唸一遍,每一項一句話回答,十項待辦大概五分鐘就過完;卡住的那幾項,才變成這次會議要討論的議題。

跟客戶開會的會議記錄:會後確認信與「以正式合約為準」

客戶會議剛結束的明亮會議室,左邊黑短髮、穿石墨灰襯衫的男設計師坐在木桌前用打開的筆電打字,轉頭笑著友善地說話,螢幕上只有兩條灰色橫條與淡藍、淡綠、淡橘三個色塊;右邊霧面玻璃門旁,綁低馬尾、穿靛藍色西裝外套、肩背黑色提包的女客戶準備離開,一手拿著螢幕空白的手機、另一手微笑揮手道別,桌上有一本只有灰色橫條的空白筆記本和兩個放在杯墊上的白色馬克杯,中間一盆綠色植物,左邊窗外有樹,對話氣泡寫著會後確認信請對方回覆
跟客戶的會議記錄用確認信寄出,請對方回覆確認;對方沒回,不要當成同意。

跟客戶、廠商開會,會議記錄多了一個用途:證明雙方談好了什麼。

民法第 153 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不論明示或默示,契約就成立。換句話說,契約不一定要等到簽約那天才算數。會議記錄寫了價格、交期、工作範圍,又經過雙方確認,就可能被拿來證明雙方已經同意這些條件。

反過來,如果你希望一切以正式合約為準,就要寫清楚。民法第 166 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契約要用一定方式的,那個方式完成前,推定契約不成立。在會議記錄最後加一句「本次討論內容,以雙方簽署之正式合約為準」,就是把這個約定白紙黑字寫下來。

假設一家設計工作室跟客戶開會談報價,客戶當場說「這個價格可以,月底前開工」。會後工作室寄出確認信,列了價格、開工日與範圍,客戶回了一句「沒問題」。這兩封信放在一起,就是很有力的紀錄。客戶沒有回信,不要當成他同意了,打一通電話或再寄一次,請他回覆確認。

會議記錄裡寫的對你的意義
價格、交期、範圍,雙方都確認過可能被拿來證明雙方已經同意這些條件
寫明「以雙方簽署之正式合約為準」簽約前推定契約不成立,討論內容不直接綁住雙方
只有你寄出、對方沒回很難說對方同意,要再請對方確認

Email 往來與對話紀錄要怎麼留、日後怎麼當證據,電子簽章那一篇有一張表。

💡 小提醒

跟客戶的會後確認信,可以照這個順序寫:主旨寫會議日期與名稱;內文先列決議,再列雙方的待辦與期限;最後一段寫「如有需要更正之處,請於 ○ 月 ○ 日前回覆;本次討論內容以雙方簽署之正式合約為準」。

開會錄音與 AI 會議記錄工具:先告知、看保密約定、摘要要有人核對

很多人會想:乾脆全程錄音,會議記錄就不怕漏了。錄音可以,只是有幾條界線。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所稱的通訊包括言論及談話(第 3 條);第 29 條第 3 款規定,監察者是通訊的一方,而且不是出於不法目的,不罰。你自己在場、參加的會議,為了整理會議記錄而錄音,一般不構成違法監察;但「不法目的」由法院依個案判斷。

自己不在場就是另一回事了。刑法第 315 條之 1 處罰無故以錄音竊錄他人非公開的談話,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會議室放一支錄音筆,錄別人開的會,就落在這一條。

⚠️ 注意

自己沒有參加的會議,不要放錄音設備。自己參加的會議要錄音,最穩的做法是會前講一聲,並在會議記錄寫一行「本次會議全程錄音,僅供整理會議記錄使用」。跟客戶開會要錄音,先問過對方。

自動轉文字、自動摘要的 AI 會議記錄工具越來越常見。AI 可以幫忙起草會議記錄,但不能是唯一的工具,草稿一定要有人逐項核對。澳洲公司董事協會與治理協會 2025 年那份聯合聲明講得很具體:公司用 AI 起草紀錄並沒有被禁止,但錄音轉文字常在幾種情況出錯——收音不好、分不出是誰在講、專有名詞或縮寫被聽錯、好幾個人同時搶話;AI 也讀不出語氣與言外之意;生成摘要還可能出現「幻覺」,寫出讀起來很順、內容卻是錯的句子。聲明也建議,就算有 AI 在轉文字,負責記錄的人還是要自己記重點,起草正式紀錄時拿來對照。

用之前先想兩件事。

第一,錄音與逐字稿會送到哪裡。跟客戶簽過保密約定的,先看約定允不允許把會議內容交給外部服務處理。行政院 2023 年 8 月院會通過的《使用生成式 AI 參考指引》(草案)第 4 點,要求公務員不得向生成式 AI 提供應保密、個人及未經同意公開的資訊。這份指引規範的是政府機關,不拘束民間公司,但可以拿來當一把尺。

第二,摘要要有人看過再發。同一份指引第 5 點寫明,不可完全信任生成式 AI 產出的資訊。AI 整理的會議記錄最常錯在人名、數字、日期和「誰負責」,偏偏這四樣就是會議記錄最重要的部分。主持人看過、改過,再發出去。

檢查點要問的事
錄音前與會的人都知道要錄嗎?客戶同意嗎?
上傳前有沒有保密約定?哪些內容不能交給外部服務?
發出前人名、數字、日期、負責人逐項對過了嗎?跟記錄人自己的筆記一致嗎?
保存正式紀錄是哪一份?錄音、逐字稿留多久、誰看得到?

在會議室跟客戶開會:簽到、白板拍照、散會前把待辦唸一遍

在外面借會議室跟客戶開會,有三個小動作能讓會議記錄好寫很多:

  • 開場先簽到或交換名片:出席名單一次到位,不用會後一個一個問。
  • 白板拍照:散會前把白板拍下來,照片檔名寫進記錄的附件欄。
  • 散會前五分鐘,主持人把決議與待辦唸一遍:當場有人說「不對,我沒答應 11 月」,比會後收到確認信再改容易得多。

散會前把待辦唸一遍,是最便宜的一道檢查,五分鐘就能省掉一輪來回的確認信。會議室要怎麼挑設備、時租還是日租划算,會議室租借怎麼挑那一篇有檢查清單。如果你在桃園、中壢一帶要找一個能跟客戶坐下來談、會後當場把待辦對清楚的地方,紅點商務中心桃園三館都有會議室,可以先到現場看看。

常見問題

會議記錄要寫哪些內容?

一般會議記錄至少要有決議、負責人、期限與下次追蹤四件事,再加上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出席與請假名單、主持人與記錄人;股東會、董事會、勞資會議另有法定的應記事項。

會議記錄有固定格式嗎?

一般營運會議沒有法定格式,公司可以自己訂;股東會、董事會議事錄依公司法第 183、207 條,勞資會議紀錄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 21 條,有固定的應記事項與簽署方式。

會議記錄和會議紀錄哪個寫法才對?

兩種寫法都常見,意思一樣;法規條文的名詞多寫成「紀錄」,例如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 21 條的「勞資會議紀錄」,一般文件寫「會議記錄」也不算錯,公司內部統一一種就好。

會議記錄要逐字記錄嗎?

不用。會議記錄記的是做了什麼決定,不是誰說了什麼,逐字稿可以當附件留存,記錄本身只寫決議、待辦與重要決議的理由。

會議記錄要給誰確認、誰簽名?

一般會議法律沒有規定,實務上由主持人先確認決議與待辦,再發給出席者與要執行的人;股東會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勞資會議紀錄由主席及記錄人員分別簽署。

開會可以錄音嗎?

自己在場參加的會議,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 29 條第 3 款,非出於不法目的的錄音不罰;最穩的做法是會前告知並寫進會議記錄,自己不在場的會議不要放錄音設備。

跟客戶開會的會議記錄算不算合約?

不一定,但經雙方確認的會議記錄,可能被拿來證明雙方已經同意的條件;希望以正式合約為準,就在記錄寫明「以雙方簽署之正式合約為準」。

用 AI 整理會議記錄要注意什麼?

先確認與會者知道要錄音、保密約定允許把內容交給外部服務,AI 產出的草稿一定要有人逐項核對人名、數字、日期與負責人再發出,正式紀錄只留核對過的那一份。

參考資料

ℹ️ 關於本文

本文引用的法規、函釋與指引,以 2026 年 11 月 2 日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與行政院網站的版本為準,法規可能修正;《會議規範》第 11 條的內容引自內政部營建署函的引述。英國、美國、澳洲與日本的做法只作對照,不代表台灣的規定;行政院的生成式 AI 參考指引規範的是政府機關,不拘束民間公司。文中的工作室與客戶情境是說明用的一般情況,不代表任何個案;欄位結構示範只列欄位與寫法要點,不是可直接套用的範本。股東會、董事會與勞資會議的紀錄,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的格式為準。文中說明屬一般性的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遇到具體爭議,請洽律師確認。本文作者任職的商務中心提供會議室租借,與文中最後一節提到的服務有利益關係。

林鼎鈞律師

林鼎鈞律師|紅點商務中心創辦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桃園所主持律師

現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暨桃園所所長,曾任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第71屆總會長、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並創辦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整合法律、會計與創業輔導資源,長期協助新創與中小企業處理從公司治理、股權合約到商業糾紛等各類經營難題。


郭庭佑

郭庭佑|紅點商務中心執行長

現任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執行長,實際負責兩地商務空間的日常營運、進駐企業服務與活動場地規劃。專精借址登記與辦公空間租賃規劃,並負責桃園三館(藝文館、點空間、經國館)的整體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