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名流程:預查、修章程、變更登記,改名後還要換哪些東西

作者|紅點商務中心 林鼎鈞律師・郭庭佑執行長

公司開了幾年,名字開始不合身。有的是當初隨手取的,跟現在的品牌兜不起來;有的是業務轉了方向,名字裡的「設計」早就不是主業;也有的是被主管機關或法院要求,非改不可。

想改名的負責人,第一個問題通常是:要辦什麼?第二個是:改完之後會不會很麻煩?

先講讓人安心的那一半。公司改名在法律上是同一個人換名字,不是收掉一家、再開一家。統一編號不變,簽過的合約照樣算數。再講另一半:登記核准之後,稅籍、發票章、勞健保、工商憑證這些地方不會自己一次改好,要一個一個去辦。

這篇照順序寫:改名前要準備什麼、送件要附什麼、總共花多少錢,以及核准之後還得換掉哪些東西。法條與規費以 2026 年 10 月 15 日查閱的版本為準。

公司改名不是換一家公司:統一編號、合約、債務與欠稅都不會變

明亮的辦公室入口,右邊穿深綠色開襟衫的男同事正把一塊空白的淺灰色新門牌貼在玻璃門旁的牆上、轉頭聽著,左邊穿霧藍色西裝外套、短髮的女老闆抱著灰色資料夾、伸手比向他笑著說明,後面是同一間辦公室的辦公桌與同事,對話氣泡寫著換的是名字公司沒有變
改名像人改名字:統編、合約、債務都還在。

公司改名,法律上的正式說法是「公司名稱變更登記」。它跟換負責人、搬地址一樣,都是變更登記的一種。

經濟部的函釋講得很乾脆: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名稱,法人人格並不受影響;有限公司申請更名,同樣不影響法人人格,公司名下的不動產只要辦更名就好。

打個比方,公司改名就像人改名字。身分證字號不會變,欠的錢還是要還,簽過的租約也還算數。

項目改名後依據
統一編號不變工商憑證、出進口廠商登記的規定都把「變更名稱」與「變更統一編號」列成兩件不同的事
已簽的合約繼續有效,當事人是同一家公司經濟部函釋:法人人格不受影響
公司的債務、欠稅跟著改名後的公司走財政部 49 年令:原欠稅款由變更名稱後的公司繳納
行政處分照樣執行經濟部 71 年函:勒令歇業處分可對更名後的公司繼續執行
員工的年資不中斷雇主是同一家公司(見勞健保那一節)
登記資料、稅籍、發票章、憑證要各自去改下面幾節

財政部有一則很老、到現在還收錄在法令彙編裡的函令,引用經濟部的說法:公司變更名稱,「其為權利義務之主體(法人)並未變更」。所以原本欠的稅,由改名後的公司繳。經濟部 71 年另一則函釋處理過更直接的情況:公司被勒令歇業之後改了名字,處分照樣對改名後的公司執行。

有一種想法可以先放下:靠改名甩掉舊帳。行不通。反過來,也不用擔心改名會讓客戶的合約、銀行的貸款突然失效。

英國把同一件事直接寫進法條。英國公司法(Companies Act 2006)第 81 條規定,改名不影響公司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也不會讓進行中的訴訟出現瑕疵;原本可以用舊名提起的訴訟,改名後用新名照樣可以提起。台灣沒有這樣一條條文,經濟部與財政部的函釋卻走到同一個結論。兩地的答案一樣:名字換了,人還是同一個。

公司改名流程時間表:從決定新名字到各機關改完

從股東決議到各機關都改完,大約要抓一個多月。整件事可以切成四段:想好新名字並預查、股東決議修章程、15 天內送變更登記、核准後到各機關改資料。

假設一家桃園的有限公司,想把公司名字改成跟品牌一致:

時間要做的事向誰依據
想好新名字時先查商標,再申請名稱預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查詢)、經濟部商業發展署(預查)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 2 條
預查核准後 6 個月內股東同意修改章程的公司名稱公司內部公司法第 113 條
10 月 27 日股東同意15 天開始起算—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
11 月 11 日前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申請名稱變更登記,勾選併案申請新的工商憑證桃園市政府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
辦妥變更登記之日起 15 天內稅籍變更、換發統一發票購票證北區國稅局稅籍登記規則第 8 條
核准後 15 天內健保投保單位名稱變更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42 條
核准後 30 天內勞保、職災保險、勞退的投保單位名稱變更勞保局三部施行細則
核准後盡快英文名稱、商標、不動產、車輛、銀行、對外通知各機關與往來對象各自規定

15 天從變更那天起算,實務上就是股東同意或股東會決議那天,不是拿到核准函那天。預查之所以排在決議前面,是因為送變更登記時,申請書上要填預查核准文號。

健保的 15 天、勞保的 30 天,施行細則都沒寫明是從決議日還是核准日起算。改投保單位名稱要附登記機關核准的證明,所以保守的排法是:核准函一到,同一週把健保和勞保一起送。

公司名稱變更預查:申請人是現任代表人,核准後保留六個月

改名跟開公司一樣,要先預查。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 2 條規定,公司名稱在設立或變更登記之前,都要先向經濟部申請預查。

改名的預查,跟開公司時有三個地方不一樣:

  1. 申請人是現任代表公司的負責人,不是股東自己去申請(準則第 2 條第 3 項第 2 款)。要委託別人,臺北市商業處的作業規範寫明,預查的代理人以會計師、律師為限。
  2. 核准後保留 6 個月,可以延展 1 個月,只能延一次(準則第 3 條)。6 個月內沒送變更登記,預查核准就失效,要重新查。
  3. 可以跟營業項目一起預查。名字跟業務一起換的公司,一次預查就好。

預查被駁回,已經繳的規費不退(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2 條第 2 項)。一張申請表最多可以填五個候選名字,主管機關照填寫的順序審,核准其中一個(準則第 2 條第 5 項、第 13 條)。多填幾個備案,比被退了再重送划算。

預查只比對「有沒有一模一樣的名字」,不審近似。新名字如果要當品牌用,先查商標,再送預查。命名規則、自行查詢和正式預查差在哪、常見的駁回原因,公司名稱預查那一篇有完整整理。

改公司名稱要修章程:有限公司三分之二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特別決議

明亮的小會議室,三位股東圍著淺色木桌,左邊穿霧藍色西裝外套的短髮女子在只有灰色橫條的文件上簽名,中間穿深藍色毛衣的灰髮男子雙手交握微笑聽著,右邊穿靛藍色襯衫的年輕男子拿著灰色資料夾、伸手開口說明,桌上有馬克杯和一盆綠色植物,對話氣泡寫著改名之前股東先同意
公司名稱寫在章程裡,改名一定要修章。

公司名稱寫在章程裡。公司法第 101 條(有限公司)與第 129 條(股份有限公司)都把「公司名稱」列為章程應記載事項。改名一定要修章程,而修章程的門檻比一般決議高。

公司型態誰同意門檻依據
有限公司股東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用股東同意書公司法第 113 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表決權過半數同意公司法第 277 條
一人有限公司唯一的股東由該股東同意公司法第 113 條
政府或法人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公司法第 128 條之 1

股份有限公司有一個很容易漏的地方:變更章程要寫在股東會召集通知的召集事由裡,不能用臨時動議提出(第 172 條第 5 項)。開股東常會時才臨時想到要改名,只能等下一次開會。

章程裡如果訂了公司的外文名稱,記得一起修。公司法第 392 條之 1 讓公司可以照章程記載的外文名稱申請外文名稱登記,第 393 條也把「章程訂有外文名稱者,該名稱」列為公開事項。中文名換了、章程裡的外文名稱沒換,兩邊就對不起來。

股東會怎麼召集、出席數不夠怎麼辦,公司章程修正那一篇有逐步說明。

公司名稱變更登記:15 天內送件、要附的文件與受理機關

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登記事項變更後 15 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要附哪些文件,看公司登記辦法的附表:

公司型態名稱變更要附的文件
有限公司(附表三)申請書、章程影本、股東同意書影本、變更登記表 2 份;其他機關核准函(無則免送)
股份有限公司(附表四)申請書、章程影本、股東會議事錄影本、變更登記表 2 份;其他機關核准函(無則免送)

申請書上要填預查核准文號。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加附委託書。

送去哪裡?實收資本額未達 5 億元、所在地在桃園市的本國公司,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申請(臺北市商業處的作業規範列有全國的分工)。可以臨櫃、郵寄,也可以用經濟部的一站式線上申請。線上申請不是全程電子化:文件還是要印出來蓋公司大小章,掃描之後用憑證簽章上傳。

要等多久?各登記機關公告的處理時限不一樣。以臺北市商業處的公告為例,郵寄或網路申辦是 6 日;桃園的公司,以經濟發展局的說明為準。

誰能代辦?公司法第 387 條第 3 項規定,代理人以會計師、律師為限。負責人自己送件也可以。

逾期怎麼罰?第 387 條第 4 項,處代表公司的負責人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限期改正仍然不辦,第 5 項可以按次處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經濟部 108 年的裁量要點把第 4 項的級距寫得很清楚:

逾期多久罰鍰
未滿 1 個月1 萬元
1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2 萬元
3 個月以上未滿 6 個月3 萬元
6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4 萬元
1 年以上5 萬元

逾期一天跟逾期二十天,罰的都是一萬元。起算看郵戳或收文日期,郵寄的話,寄出那天就算送件。

公司改名費用:預查、登記規費之外還有哪幾筆

搜「公司改名費用」的人,想知道的多半是總共要花多少。政府收的規費不多,零零碎碎的支出反而比較多。

項目金額依據
名稱預查300 元;線上申請 150 元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2 條
名稱變更登記1,000 元;線上申請 700 元同準則第 3 條第 3 款、第 6 條
工商憑證新卡420 元工商憑證管理中心
商標權人名稱變更每件 500 元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 6 條
不動產更名登記免登記費土地法第 78 條第 5 款
刻新的公司大小章、發票章依店家報價—
委任律師或會計師依事務所報價—

算一筆帳:一家沒有不動產、名下有兩件商標的公司,全部線上辦,預查 150 元、變更登記 700 元、新憑證 420 元、兩件商標變更 1,000 元,政府端大約 2,270 元。刻章和委任的費用另計,通常比規費高。

有一個省錢的時機:改名如果跟增資一起辦,名稱變更那一件免繳規費。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10 條第 3 款規定,跟設立或增資併案申請的其他登記免繳規費,只繳增資那一筆。本來就打算增資的公司,可以把兩件排在一起送。

設立、增資、分公司的規費怎麼算,公司登記規費那一篇有整張表。

改名核准後的稅籍變更:15 天內申請,有欠稅要先繳清

明亮的辦公桌旁,左邊綁低馬尾、穿鼠尾草綠開襟衫的女會計坐著舉起一顆章面空白的小印章說明,右邊穿靛藍色針織衫的男老闆站在桌邊微笑聽著,桌上有印台、闔上的筆電、一疊只有灰色橫條的紙、馬克杯和一盆綠色植物,對話氣泡寫著發票章也要重新刻一顆
發票章刻著公司名稱,改名後要重刻。

登記機關核准了,不代表國稅局那邊也改好了。

稅籍登記規則第 8 條第 2 項:公司要在辦妥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 15 日內,向國稅局申請稅籍變更。桃園的公司屬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這裡要特別看營業稅法第 30 條第 2 項:申請變更登記,要先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但書只列了合併、增加資本、營業地址、營業種類變更四種。名稱變更不在但書裡,公司有欠稅沒結清,國稅局那一關會先卡住。

逾期沒辦,依營業稅法第 46 條可處 1,5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補辦,可以按次處罰。

⚠️ 注意

有欠稅的公司,改名前先跟國稅局確認稅款狀態。登記機關核准了、國稅局卻卡住,發票和報稅會停在舊名字。

統一發票專用章要重刻,購票證要換發

統一發票專用章上刻著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和地址(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5 條)。名字變了,章就要重刻,再拿原本的購票證去國稅局換發(第 6 條)。

用電子發票的公司可以不蓋章,但證明聯上條列的營業人名稱,要改成新的(第 8 條)。發票系統不管是自己架的還是用加值服務中心的,都要把公司名稱的設定一起改,改完先開一張給自己看。

B2B 的客戶也要通知。對方的會計收到抬頭換了名字的發票,第一個反應常常是「這是哪家公司」。統一編號沒變,提醒對方對統編就好。

公司改名後的勞保、健保、勞退:投保單位名稱 15 天與 30 天內變更

有員工的公司,勞保局和健保署各有一份投保單位資料。

保險期限依據
勞保、就保30 日內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17 條
職災保險30 日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21 條
勞退30 日內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 4 條
健保15 日內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42 條

健保的期限比勞保短一半,排時間時先排健保。勞保細則與勞退細則都寫了,公司沒辦的話,勞保局可以依登記資料逕予變更;但條文要求的仍然是公司自己在 30 天內申請,別把這一句當成可以不辦的理由。

員工年資不會因為公司改名中斷

勞動基準法第 57 條: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公司改名,雇主還是同一個法人,員工的年資照算,不用重新起算,也沒有資遣的問題。勞健保辦的是「投保單位變更」,不是退保再加保。

第 20 條處理的是「改組或轉讓」,也就是換了一個雇主才會用到。單純改名不是改組。

這件事在實務上真的有人吵過。根據公視 2018 年的報導,桃園一家美語補習班的員工做了 26 年,補習班改名 4 次,雇主以年資中斷為由拒發退休金;桃園地院認為名字雖然換了好幾次,經營團隊都是同一批人,判雇主給付退休金。那個案子每次改名的背後,可能還換了經營主體,法院才需要看「是不是同一個團隊」。同一家公司單純改名,連這一步都不必爭。

公司改名後還要改的地方:工商憑證、英文名稱、商標、不動產、車輛與銀行

明亮的開放式辦公室一角,左邊穿霧藍色西裝外套、短髮的女老闆拿著夾板清單邊唸邊勾,右邊穿深綠色開襟衫的男同事坐在桌前轉身點頭、手裡拿著手機準備打電話,桌上有闔上的筆電、讀卡機、馬克杯和一盆綠色植物,對話氣泡寫著核准之後一項一項改
憑證、英文名稱、商標、銀行,要各自改。

這一類沒有統一的期限,漏了也不會有人提醒你。

要改的地方怎麼處理依據
工商憑證名稱變更後被主動廢止,要重新申請;可在變更登記表併案申請新卡工商憑證管理中心常見問答
英文名稱(出進口廠商)中文名稱由貿易署依登記資料變更;英文名稱要自己申請變更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第 8 條
商標商標權人名稱變更要申請商標法第 24 條、第 38 條
不動產申請更名登記,免登記費、不課契稅土地登記規則第 149 條、土地法第 78 條、財政部 62 年函
公司車向監理機關辦所有人名稱變更,免檢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3 條
銀行戶名、印鑑與留存資料依各銀行規定—
公司大小章刻新章,登記機關留存的印鑑辦變更—

工商憑證最容易出狀況。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的常見問答寫明,公司變更名稱,中心會主動廢止所有還沒過期的憑證。核准之後,舊卡就不能用了。線上報稅、勞健保網路作業、出進口廠商線上申請都會卡住。送變更登記時,可以在變更登記表勾選併案申請新卡,核准後中心會通知繳費,工本費 420 元。

英文名稱也不會自己跟著改。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第 8 條:中文名稱,貿易署「得」依登記機關提供的資料變更;英文名稱要自己申請,而且英文名稱變更辦妥之後,才能繼續經營出進口業務。英文名稱只能透過網路申請,要用工商憑證或註冊帳號登入,有進出口的公司,新的工商憑證最好先拿到手。英文名稱怎麼申請、命名有什麼規矩,公司英文名稱那一篇有整理。

商標如果登記在公司名下,權利人名稱也要申請變更(商標法第 24 條、第 38 條第 2 項),每件 500 元;同一家公司有好幾件商標,可以在同一個申請案裡一起辦,但規費照件數算。公司名下有不動產,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149 條申請更名登記;土地法第 78 條規定更名登記免繳登記費,財政部 62 年的函釋也說,公司更名辦不動產更名登記不課契稅,因為產權沒有移轉。

公司車要向監理機關辦「汽車所有人名稱」變更登記,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3 條規定這一項免檢驗。貨車車廂兩邊漆著所有人名稱的(同規則第 42 條),車身上的字也要跟著換。

銀行沒有法定期限,卻最容易出事:戶名還是舊名字,客戶照新名字匯款,對帳就對不起來。拿到變更登記表後,先打給往來銀行,問要帶什麼、舊的支票本怎麼處理。印章也一樣,公司大章刻的就是公司名稱,改名後要刻新的,登記機關與銀行留存的印鑑各自辦變更。

被要求改名的兩種情況:名稱裡的許可業務沒登記、名稱被法院判決不得使用

不是每家公司改名都是自己想改。有兩種情況,是法規要你改。

第一種:名稱裡寫了許可業務,所營事業卻沒有登記那一項許可業務,或許可被撤銷、廢止。預查審核準則第 8 條第 2 項規定,這時要辦理公司名稱變更。經濟部商業司105 年有一則函釋處理過一家名稱冠上「航空貨運」、想拿掉航空貨運承攬業的公司,結論是:名稱顯示那是核心業務,營業項目不登記,就要改名。想減少營業項目的公司,先看看名字裡有沒有寫到那一項。

第二種:名稱被法院判決確定不得使用。公司法第 10 條第 3 款:判決確定後 6 個月內沒辦妥名稱變更登記,經主管機關限期辦理仍未辦妥,主管機關可以命令解散。經濟部 101 年的函釋說明,這一款是公司法 101 年修正時才加的,在那之前,同名的公司沒有撤銷登記的規定。

這兩種情況拖下去,代價不是罰鍰,是公司本身。

行號改名:向縣市政府預查,保留兩個月

獨資、合夥的行號改名,走的是商業登記法,不是公司法。

  • 預查向縣市政府申請,核准後保留 2 個月,可以延展 1 個月一次(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 2、3 條)。行號的保留期只有公司的三分之一。
  • 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商業登記法第 15 條),逾期處負責人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罰鍰(第 33 條)。
  • 規費每件 1,000 元,網路申請減徵二成(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第 3 條)。

同一個縣市不能有同名的行號(商業登記法第 28 條),保護範圍跟公司的全國性不同。行號的稅籍、發票章、勞健保,照上面公司的做法改。

公司改名核准那天是切換點:合約、發票與對外文件什麼時候換新名字

核准之前,發票、合約、報價單都用舊名字;核准之後,一律用新名字。

經濟部92 年的函釋寫得很清楚:名稱變更核准登記後,舊名稱已經不受公司法第 18 條保護,不得再用舊名稱對外為法律行為。舊名字之後也可能被別人預查拿去用。同一則函釋也提醒,契約效力屬於私權,有爭議要循司法途徑解決。

已經簽好的合約不用重簽。比較好的做法是發一封書面通知給客戶、供應商、房東和往來銀行,附上變更登記表影本,請對方更新資料。長期合約先翻一下有沒有「公司重要資料變更要通知對方」的條款,有的話照條款的方式通知。

通知對象為什麼要通知
客戶發票抬頭、合約當事人名稱、付款戶名
供應商開給你的發票要用新名稱
房東或商務中心租約、收件名稱
往來銀行戶名、印鑑
發票加值服務中心、會計師發票設定、帳務

登記地址在商務中心的公司,記得通知中心更新收件名稱,信件和公文才不會被當成查無此公司退回。紅點商務中心在桃園提供借址登記,也有會議室可以開股東會,改名、遷址可以一起規劃。

常見問題

公司改名統一編號會變嗎?

不會。改名是同一家公司換名字,統一編號、法人人格都不變;工商憑證、出進口廠商登記的規定也把名稱變更與統一編號變更列成兩件不同的事。

公司改名要多久?

預查核准後,股東同意那天起 15 天內要送變更登記;核准之後還有稅籍 15 天、健保 15 天、勞保勞退 30 天,全部辦完大約要預留一個多月,實際天數看各機關作業。

公司改名可以線上辦嗎?

可以。名稱預查與變更登記都能透過經濟部的一站式線上申請辦理,線上申請預查 150 元、變更登記 700 元,比臨櫃便宜,但文件要蓋章後掃描,再用工商憑證與讀卡機簽章上傳。

公司改名之後舊合約還有效嗎?

有效。公司改名不影響法人人格,合約的當事人還是同一家公司,已經簽的不用重簽,發書面通知請對方更新資料即可。

公司改名一定要全體股東同意嗎?

不用全體。有限公司要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要股東會特別決議,三分之二以上股份出席、出席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章程訂得更高的從章程。

公司改名可以自己辦,還是一定要找代辦?

可以自己辦,由代表公司的負責人送件即可;要委託別人代理,公司法規定代理人以會計師、律師為限。

公司改名後,舊名字別人可以拿去用嗎?

核准之後,舊名稱就不再受公司法第 18 條保護,別人之後預查可能拿去用;舊名字如果是品牌,靠的是商標,不是公司登記。

參考資料

ℹ️ 關於本文

本文引用的法規、函釋與規費,以 2026 年 10 月 15 日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經濟部、財政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臺北市政府商業處與英國政府網站的版本為準;法規與機關作業可能修正,實際辦理請以主管機關最新說明為準。文中的規費、罰鍰與處理天數僅供參考。文中說明屬一般性的法規整理,不構成個案的法律或稅務意見;你的公司有沒有欠稅、章程怎麼修、商標要不要一起處理,請向登記機關、國稅局,或律師、會計師確認。本文作者任職的紅點商務中心提供借址登記與會議室服務,與文中登記地址一段提到的服務有利益關係。

林鼎鈞律師

林鼎鈞律師|紅點商務中心創辦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桃園所主持律師

現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暨桃園所所長,曾任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第71屆總會長、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並創辦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整合法律、會計與創業輔導資源,長期協助新創與中小企業處理從公司治理、股權合約到商業糾紛等各類經營難題。


郭庭佑

郭庭佑|紅點商務中心執行長

現任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執行長,實際負責兩地商務空間的日常營運、進駐企業服務與活動場地規劃。專精借址登記與辦公空間租賃規劃,並負責桃園三館(藝文館、點空間、經國館)的整體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