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低報罰則:勞健保、勞退投保薪資怎麼報,被查到要付哪幾筆

作者|紅點商務中心 林鼎鈞律師・郭庭佑執行長

桃園一家五個人的設計公司,新來的設計師月薪 42,000 元。老闆想說試用期先用最低一級投保,過幾個月再調,結果一忙就忘了。一年半後設計師離職,申請失業給付時發現每個月只能領 17,700 元,跟她自己算的差了一截,一問才知道公司一直用 29,500 元幫她投保。

這就是「高薪低報」。被查到的時候,公司要付的不是一筆罰款,而是勞保、就保、職保、健保、勞退各自一筆,再加上員工少領的那些給付。

投保薪資要照員工的月薪資總額報,薪水變了就要在法定期限內調整;省下來的那一點保費,通常抵不過被查到之後的罰鍰與賠償。

這篇站在公司這一端,講清楚四條線各怎麼報、調薪後最晚哪一天要調、勞保局怎麼查到、被查到要付哪幾筆,最後附一張每半年可以自己對一次的檢查表。

高薪低報是什麼:公司申報的投保薪資比員工實際月薪低

投保薪資,是公司替員工向勞保局、健保署申報的那個金額。保費按它算,員工將來領的給付也按它算。

高薪低報,就是員工實際領的薪水比較高,公司報上去的投保薪資比較低。法條裡的寫法叫「以多報少」,意思是把多的報成少的。

把投保薪資想成保單上的「保額」就好懂了。保額寫低一點,每個月的保費就便宜一點;可是員工生病、生產、失業或退休時,賠的也跟著少。差別在於,這張保單的保額不是公司想寫多少就寫多少,法律規定要照員工實際的月薪資總額,對應分級表上的級距來報。

要報的欄位不只一個。公司請了員工,至少要處理四條線:

  • 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用同一個投保薪資)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保)
  • 全民健康保險(健保投保金額)
  •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

四條線任何一條報得比實際薪水低,都算高薪低報,不是只有勞保那一欄才算。

反方向的「以少報多」也不行。勞動部 2023 年的新聞稿提醒,坊間有自稱勞保達人的人教民眾用「高薪低報」或「低薪高報」的方式申報;查到灌高的,勞保局會取消或調整投保薪資、追繳溢領的給付,已經繳的保費也不退。

投保薪資要算哪些錢:月薪資總額照勞基法的工資算,加班費、津貼都算

明亮的辦公室,右邊坐在辦公椅上、戴眼鏡、肩上短髮、穿石墨灰西裝外套的女薪資人員,一手舉起一張只有淡藍、淡綠、淡灰三條色塊的空白薪資單、另一手用手指指著其中一條,張口說明;左邊穿藍色襯衫的男老闆彎身靠在桌邊,一手托著下巴、一手撐著桌面,抬頭看著她恍然大悟,桌上有闔上的筆電、一支筆和一盆綠色植物,對話氣泡寫著津貼加班費都要算進去
本薪之外,加班費、全勤獎金、職務加給、績效獎金與定期發的伙食津貼都算進月薪資總額;年終獎金、三節節金這類非經常性給與不算。

很多人以為投保薪資只看「本薪」,這是高薪低報最常見的起點。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27 條講得很清楚:月薪資總額,以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3 款規定的「工資」為準;每月收入不固定的,以最近三個月收入的平均為準;實物給與要按政府公布的價格折成現金。

勞基法的工資,是員工因為工作拿到的報酬,不管叫什麼名稱,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哪些不算,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有列。

要算進月薪資總額不算進月薪資總額
本薪、底薪年終獎金、競賽獎金、久任獎金等非經常性獎金
職務加給、主管加給紅利
全勤獎金春節、端午、中秋三節的節金
加班費差旅費、差旅津貼、交際費
績效獎金、業績獎金(因工作達成目標而發)婚喪喜慶的賀禮、慰問金、奠儀
特休未休折發的工資職業災害補償費
定期固定發的伙食津貼醫療補助、員工與子女的教育補助

左欄的例子取自勞保局發布的新聞稿(刊在勞動部網站):2024 年那一則列了加班費、職務津貼、全勤獎金、特休未休工資、績效獎金、業績獎金;2019 年那一則另外點名伙食津貼。

同樣是 42,000 元,如果是 30,000 元本薪加 12,000 元的各種津貼,投保薪資還是要照 42,000 元報。把薪水拆成「本薪+一堆津貼」,再只報本薪,是最典型的高薪低報;津貼的名目取得再多,只要是每個月固定發、因為工作而發,就是工資。

新進員工也一樣。施行細則第 27 條第 2 項規定,月薪資總額還沒確定的,要比照公司同一工作等級員工的月薪資總額申報;已經談好薪水的,就照談好的報。試用期不是例外,試用期間的投保薪資一樣要照實報。

勞保、職保、健保、勞退的上限不一樣:同一份月薪,四欄不一定填同一個數字

明亮的小辦公室,穿淺灰色毛衣、深色短髮的年輕男助理坐在桌前,桌上並排著淡藍、淡綠、淡灰、淡紫四張只有灰色橫條的空白表單,他一手拿著筆停在第二張表單上方、正要照抄,抬頭看著她;右邊綁低馬尾、穿靛藍色上衣的女同事彎身,一手攤開說明、另一手輕按在最右邊的表單上,桌上還有一盆綠色植物和一個馬克杯,對話氣泡寫著四欄上限各不相同
月薪超過勞保最高一級時,勞保停在上限是合法的;職保、健保、勞退仍要照實際月薪對應的級距報,不能照抄勞保那一欄。

四條線各有一張分級表,第 1 級跟最高一級都不一樣。月薪越高,四欄的數字越可能不同——這是「不是故意的高薪低報」最常發生的地方。

115 年(2026 年 1 月 1 日起)四張表的頭尾:

線法源第 1 級最高一級
勞保(含就保)勞工保險條例第 14 條29,500 元45,800 元
職災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7 條29,500 元72,800 元
健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0、21 條29,500 元313,000 元
勞退月提繳工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1,500 元150,000 元

數字出自勞保局的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退月提繳分級表與健保署的投保金額分級表,都是 115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的版本。

用一個月薪 60,000 元的員工來看:

  • 勞保:最高只到 45,800 元。報 45,800 元是對的,不算高薪低報。
  • 職保:要照 60,000 元對應的那一級報,也就是 60,800 元。
  • 勞退:一樣是 60,800 元那一級。
  • 健保:照健保分級表上 60,000 元對應的那一級報。

問題出在公司用同一張表格填四欄。勞保填了 45,800 元,順手把職保、健保、勞退也填 45,800 元——勞保那一欄合法,另外三欄全部變成高薪低報,而且公司可能完全沒有察覺。這種錯最常出現在公司請了第一位月薪超過 45,800 元的員工之後:之前每個人四欄剛好都一樣,習慣照抄,到這一位才開始不一樣。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1 條第 2 項還有一道防線:健保投保金額除了已經到最高一級的,不得低於勞退月提繳工資和其他社會保險的投保薪資;比較低的,投保單位要同時通知健保署調整,健保署也可以直接調。所以勞保或勞退那一欄被調高時,健保那一欄也要跟著檢查。

部分工時的員工,勞保分級表另有比較低的級距可以用;職保不行,下限就是基本工資。

最低工資每年調整時,勞保局會主動把第 1 級的人調上去。115 年那次,原本投保 28,590 元、28,800 元的全時員工,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一律調為 29,500 元,公司不用另外申報。

💡 小提醒

116 年(2027 年)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審議會 2026 年 9 月 24 日決議調為每月 30,900 元,勞動部說明要等行政院核定。新的分級表與逕調名單以勞保局的公告為準;月薪剛好落在新舊第 1 級之間的員工,記得一起確認。

調薪後多久要調投保薪資:2 月到 7 月調薪,最晚 8 月底前通知

明亮的辦公室,左邊盤低髮髻、穿靛藍色西裝外套的女人資站著,一手拿著空白信封、一手拿著只有灰色橫條的空白表單,兩樣一起舉起來,笑著張口說明;右邊穿石墨灰襯衫的男老闆坐在桌前,抬頭微笑、豎起大拇指比讚,桌上有闔上的筆電、一個馬克杯和一盆綠色植物,對話氣泡寫著調薪當月就去申報
員工 2 月到 7 月調薪,最晚 8 月底前要通知;8 月到隔年 1 月調薪,最晚隔年 2 月底前。調薪當月就報,次月 1 日就生效。

答案寫在勞工保險條例第 14 條第 2 項:

員工薪資調整的月份公司最晚要通知的時間新的投保薪資從哪天生效
當年 2 月到 7 月當年 8 月底前通知的次月 1 日
當年 8 月到隔年 1 月隔年 2 月底前通知的次月 1 日

健保(健保法第 21 條第 1 項)、職保(職保法第 17 條第 2 項)、勞退(勞退條例第 15 條第 2 項)是同一套期限。

「8 月底」「2 月底」是最晚期限,不是建議的時間。勞保局在〈投保薪資之定義及調整時機〉寫明,公司也可以按月或按季申報,都合法。

為什麼要提早?因為新的投保薪資是「通知的次月 1 日」才生效。3 月調薪、拖到 8 月底才報,3 月到 9 月這段時間員工的保障都還停在舊的級距;這段期間員工出事,給付就是按舊的算。調薪當月就報,下個月就生效,中間的落差最小。

另外三件事:

  • 減薪也要調。 條文寫的是「調整」,不是只有加薪。
  • 薪水不固定的員工(有加班費、業績獎金的),每次到期限前,用最近三個月的平均重算一次。
  • 職保逾期本身就罰。 職保法第 98 條把「未於期限內通知月投保薪資之調整」直接列進罰則,不用等到被認定短報。

💡 小提醒

發調薪通知的那一天,順手把四欄的投保薪資調整表一起送出。把「調薪」和「調投保」綁成同一個動作,就不會出現忘了調的那幾個月。

勞保局怎麼查到高薪低報:財稅薪資資料比對、平均薪資偏低、員工申請給付

很多老闆以為公司小,不會被注意到。其實勞保局有幾條固定的線,最常用的那一條,資料還是公司自己交出去的。

第一條:拿財稅資料比對。 勞動部 2019 年的新聞稿說明,勞保局比對財政部提供的 107 年度財稅薪資資料,投保薪資與提繳工資偏低的,分批逕行調高:勞保、就保通知了 3 萬餘家、12 萬餘人;勞退通知了 4 萬餘家、17 萬餘人。

國稅局那份薪資所得資料,主要來自公司每年 1 月替員工申報的扣繳憑單與免扣繳憑單;扣繳怎麼申報,薪資扣繳那一篇有整理。公司在國稅局報一個數字、在勞保局報另一個數字,兩邊一對就出來了。

健保署也做同樣的比對。據中央社 2018 年的報導,健保署用 106 年的報稅資料與勞保投保薪資,比對全台 1,100 萬名第一、二類被保險人,找出約 21.4 萬人疑似高薪低報,缺繳金額近 15.6 億元,並在之後的繳款單上一併追回。

第二條:專案查核。 勞動部 2012 年公布「安薪加保」專案的結果時,列了三類嚴查對象:新設立還沒加保的、員工平均薪資明顯低於同業的、被勞保局連續逕調投保薪資的。2019 年那則新聞稿也寫,被多次、連續逕調的單位,會列入追蹤、辦理專案查核,查核屬實就裁罰。

第三條:員工自己發現。 員工申請生育、傷病、失業給付時,會看到給付是按多少投保薪資算的;員工也可以用勞保局的線上服務查自己的投保資料。

勞保局查的時候,可以調公司的資料。勞工保險條例第 10 條規定,勞保局必要時得查對員工名冊、出勤工作紀錄與薪資帳冊,這些表冊要從員工離職之日起保存 5 年;拒不出示的,依第 72 條第 4 項處 6,000 元以上 18,000 元以下罰鍰。薪資帳冊要從員工離職起保存 5 年,被查的時候,這幾年的薪資紀錄都攤得開來。

被逕調之後,第 14 條之 1規定,勞保局是按照同一行業相當等級的投保薪資來調;調完跟實際薪資不符的,以實際薪資為準。2019 年那則新聞稿寫,公司收到逕調通知 30 日內,可以檢附薪資明細等佐證申請更正。

高薪低報被查到要付哪幾筆:勞保四倍、健保二到四倍、職保最高 10 萬、勞退往回補

明亮的小辦公室,左邊穿藍色西裝外套的短髮女老闆坐在桌前、一手托著下巴,看著桌上排成一列、淡藍、淡綠、淡灰、淡紫、淡米色五個空白信封,表情若有所思;右邊戴眼鏡、灰髮、穿石墨灰西裝外套的男顧問彎身站著,用手指一封一封點著信封說明,桌上還有闔上的筆電和一盆綠色植物,對話氣泡寫著罰的不只勞保一筆
高薪低報被查到,勞保、就保按短報保費罰四倍,健保追繳再罰二到四倍,職保罰 2 萬到 10 萬,勞退往回補提,員工少領的給付另外要賠。
線依據被查到要付什麼
勞保勞工保險條例第 72 條第 3 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短報的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損失由公司賠償
就保就業保險法第 38 條第 3 項同樣四倍罰鍰;勞工損失由公司賠償
職保職保法第 98 條以多報少、以少報多,或未於期限內通知調整,處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健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89 條追繳短繳的保險費,並按短繳金額處二倍至四倍罰鍰
勞退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5 條第 3 項、第 52 條、第 53 條勞保局查證後逕行更正,溯自提繳日或應調整之次月一日起生效,公司要把差額補提;違反申報通知規定處 5,000 元以上 25,000 元以下;沒有按時繳足的每逾一日加徵 3% 滯納金,最多加到一倍

勞保那一條要特別看「自事實發生之日起」。罰鍰不是從被查到那天算,是從開始低報那天往回算,拖越久,金額越大。

這裡有一個容易搞混的地方:勞保局逕調投保薪資,是從調整的次月 1 日才生效;可是罰鍰按的是過去短報的那段期間。勞退更正則是往回生效,過去少提的要補進員工的個人帳戶。同樣是被調高,勞保是往後改、往回罰,勞退是直接往回補。

勞動部 2026 年 1 月的新聞稿另外提醒,依職保法或勞退條例裁罰的,會公布違法事項;勞退條例第 53 條之 1 也規定,公布的內容包括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與處分金額。

算一筆帳:月薪 42,000 元被報成 29,500 元,一年半之後

回到開頭那位設計師。月薪 42,000 元,對應的勞保投保薪資是 42,000 元那一級;公司報了 29,500 元,差 12,500 元,持續 18 個月。下面只示範算法,僅供參考,實際金額以勞保局的處分為準。

項目怎麼算大約金額
勞保加就保短報的保險費12,500 元 × 12.5%(普通事故 11.5%、就保 1%)× 18 個月約 2.8 萬元
勞保、就保的四倍罰鍰短報的保險費 × 4約 11 萬元
勞退要補提的差額12,500 元 × 6% × 18 個月13,500 元
健保追繳短繳保費,再處二至四倍依健保分級表另算
職保罰鍰2 萬至 10 萬元

費率出自勞保局〈保險費業務〉(114 年起實收 11.5%)與115 年的分擔金額表公告(115 年同為 11.5%);負擔比例看勞保條例第 15 條。

那公司當初省了多少?一般受僱員工的勞保普通事故保費,公司負擔 70%、員工 20%、政府 10%。公司每個月少付約 1,094 元,18 個月不到 2 萬元。省下來的錢,跟被查到之後光是勞保那一筆罰鍰,差了好幾倍;這還沒算員工少領的給付。

員工少領的給付由公司賠:失業、生育、傷病給付與勞保年金都看投保薪資

罰鍰是付給國家的。還有一筆是付給員工的,金額常常比罰鍰還大。

勞保條例第 72 條第 3 項與就業保險法第 38 條第 3 項都寫: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勞退條例第 31 條也規定,雇主沒有按月足額提繳,致勞工受有損害的,勞工可以請求賠償,請求權從離職時起算 5 年。

給付怎麼算,看勞保條例第 19 條第 3 項:

  • 生育、傷病這類現金給付:按事故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算。
  • 老年年金:按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算。

失業給付看就業保險法第 16 條:按離職退保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 按月發給,最長 6 個月(45 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最長 9 個月)。

開頭那位設計師,照實報應該每月領 25,200 元(42,000 元的 60%),被低報只領 17,700 元(29,500 元的 60%),每月少 7,500 元,6 個月少 4.5 萬元。這 4.5 萬元,員工可以回頭向公司要,金額已經超過公司一年半省下的保費。

老年年金的差額要等到員工退休才看得到,因為只算最高的 60 個月,被低報的那幾年不一定落在裡面。給付有沒有真的少,要看那幾個月有沒有被算進去,但公司不能拿「也許不會被算到」當作可以低報的理由。

職災的時候差額更大。職保的傷病、失能、死亡給付都看投保薪資,給付不夠的部分,公司還有勞基法的補償責任要補;職災時勞基法補償要補的差額怎麼算,職災保險那一篇有整理。

員工還有一條路。勞基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雇主違反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的,勞工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準用資遣費的規定。員工常拿高薪低報主張這一條,成不成立由法院看個案;資遣費怎麼算、還要辦哪幾件事,資遣要辦三件事那一篇有整理。

員工同意高薪低報也不能免責:申報義務在公司,還可能有刑事責任

常聽到的說法是:「是員工自己說要報低一點,可以少扣一點保費。」

法律把申報投保薪資的義務放在公司身上,罰則的對象也是公司,條文裡沒有「員工同意就可以」的例外。勞保條例第 10 條第 1 項寫的是「各投保單位應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及其他有關保險事務」。

對員工來說,低報也不划算。勞保的保費員工只負擔 20%,少報一級省不了多少;將來的給付卻是整筆少掉。

⚠️ 注意

員工簽了「同意以較低薪資投保」的切結書,也不會讓公司的申報變成合法。勞保局照樣按短報的保費罰公司;員工事後少領給付,一樣可以回頭請求賠償。

刑事責任也不是理論。法律百科〈勞保高薪低報的刑事責任〉整理過幾件判決:

  • 雇主在投保申報表上虛偽填寫薪資並送出,被認定成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與詐欺得利罪(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6 年度上易字第 106 號)。
  • 調薪之後一直不通知勞保局,也有判決認為可以成立不作為的犯罪(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1393 號)。
  • 罪數上,業務登載不實被行使的行為吸收,再跟詐欺得利想像競合、從較重的詐欺得利罪處斷;受害員工不只一位的,依員工人數分別論罪、數罪併罰。

刑度看條文:刑法第 215 條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第 339 條詐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得財產上不法利益的同樣處罰。會不會被起訴看故意與個案,但判決已經有,不是嚇人的說法。

日本與美國加州怎麼管雇主申報的薪資:每年重算一次、少報薪資算詐欺

台灣給的是兩個「最晚期限」。把它放到別的國家旁邊看,比較看得出這兩個期限該怎麼用。下面只是國外對照,不代表台灣的規定。

日本的厚生年金與健康保險,保費按「標準報酬月額」算,跟台灣的投保薪資類似。日本年金機構〈定時決定〉規定,雇主每年 7 月 1 日到 10 日要提出「算定基礎届」,用 4、5、6 月的報酬重新決定每一位員工的等級,從 9 月起適用到隔年 8 月。等於每年全員重算一次,不靠公司自己記得調。中間加薪的,看〈随時改定〉:固定工資有變動、變動後連續三個月的平均跟原等級差兩級以上、這三個月的支付基礎日數都在 17 天以上,就要儘速提出「月額變更届」,從第 4 個月起改定。

美國的職災保險是雇主向保險公司投保、按薪資計費。少報薪資在加州屬於保險詐欺,加州保險局 2025 年 5 月的新聞稿公布過一件:一家保全公司 2017 年到 2023 年隱匿約 343 萬美元的薪資,少繳保費約 20.6 萬美元,負責人承認重罪,判 180 天(以電子監控執行)、兩年緩刑,並賠償保險公司約 22.5 萬美元。案子的起點是保險公司比對申報的薪資與實際薪資。

台灣日本美國加州(職災保險)
計費基礎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標準報酬月額(等級表)實際薪資
什麼時候重新申報薪資有調整時,最晚 8 月底或 2 月底前每年 7 月全員重算;加薪後三個月差兩級就報由保險公司稽核申報的薪資

三個制度的共同點,是計費基礎一定會被拿去跟另一份薪資資料比對。台灣的那一份,就是公司自己報給國稅局的扣繳資料。

投保薪資自己檢查一次:每年 2 月、8 月前把薪資表跟四欄對一遍

對什麼怎麼對對不上怎麼辦
每位員工的月薪資總額本薪加上經常性的津貼、加班費、獎金;不固定的取最近三個月平均照分級表重新對級距
勞保(就保)投保薪資月薪資總額對應的級距;超過 45,800 元的報 45,800 元填投保薪資調整表
職保投保薪資照月薪資總額對級距,上限 72,800 元,不要抄勞保那一欄同上
健保投保金額照健保分級表,而且不得低於勞退與勞保那兩欄向健保署申報調整
勞退月提繳工資照月薪資總額對級距,上限 150,000 元填提繳工資調整表
今年調過薪、新進或試用期滿的員工有沒有在最晚期限前報越早報越好

檢查的重點不是「有沒有報」,是「報的數字跟薪資表對不對得上」。這張表可以排進每年 1 月、7 月的薪資作業,趕在 2 月底、8 月底之前做完。

剛成立公司、把登記地址放在紅點商務中心的團隊,也可以透過中心對接會計記帳資源,把每半年的投保薪資檢查排進記帳流程。

常見問題

高薪低報被罰多少錢?

勞保、就保按短報的保險費處四倍罰鍰,從開始低報那天算起;健保追繳短繳保費,再處二至四倍;職保處 2 萬至 10 萬元;勞退由勞保局往回更正、補提差額。員工因此少領的給付,公司還要另外賠。

員工月薪超過 45,800 元,投保薪資要怎麼報?

勞保報 45,800 元,那是 115 年的最高一級,不算高薪低報。職保、健保、勞退要照實際月薪對應的級距報,不要照抄勞保那一欄;健保投保金額也不得低於勞退月提繳工資。

員工調薪後多久要調整投保薪資?

2 月到 7 月調薪的,最晚當年 8 月底前通知;8 月到隔年 1 月調薪的,最晚隔年 2 月底前通知,通知的次月 1 日生效。調薪當月就報,落差最小,減薪也一樣要調。

試用期可以先用最低級距投保嗎?

不行。試用期的投保薪資一樣要照談好的薪水報;薪水還沒確定的,比照公司同一工作等級員工的薪資申報。

員工自己要求低報,公司可以照做嗎?

不可以。申報義務與罰則都在公司身上,員工同意不能免責,簽了同意書也一樣;員工事後少領給付,仍然可以回頭向公司請求賠償。

加班費、獎金、伙食津貼要算進投保薪資嗎?

經常性的要算:加班費、全勤獎金、績效或業績獎金、職務加給、定期發的伙食津貼都算。年終獎金、三節節金、差旅費這類非經常性給與不算。

收到勞保局的逕調通知要怎麼處理?

先對一下員工實際的月薪資總額。逕調跟實際薪資不符的,收到通知 30 日內檢附薪資明細等佐證申請更正;如果逕調是對的,順便把其他員工也檢查一遍,健保那一欄也要一起調。

員工怎麼知道公司有沒有高薪低報?

員工可以用勞保局的線上服務查自己的投保薪資,跟薪資單上的月薪對一下級距。對不上的,可以先跟公司確認,或向勞保局、健保署反映。

參考資料

ℹ️ 關於本文

本文引用的法規、分級表與主管機關說明,以 2026 年 11 月 2 日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日本年金機構與美國加州保險局網站的版本為準;分級表與費率每年隨最低工資與主管機關公告調整,實際以最新公告為準。刑事判決的見解引自法律百科的整理,本文沒有逐一取得判決原文;新聞報導只作背景,不作為判斷依據。日本與美國加州的制度只作對照,不代表台灣的規定。文中的設計公司是說明用的假設情境,金額只示範算法,不代表任何處分結果。屬一般性的法規整理,不構成法律、勞動或稅務的個案意見,個別情形請洽勞保局、健保署或專業人士確認。本文作者任職的商務中心提供工商借址登記,與文中最後一節提到的服務有利益關係。

林鼎鈞律師

林鼎鈞律師|紅點商務中心創辦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桃園所主持律師

現為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暨桃園所所長,曾任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第71屆總會長、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並創辦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整合法律、會計與創業輔導資源,長期協助新創與中小企業處理從公司治理、股權合約到商業糾紛等各類經營難題。


郭庭佑

郭庭佑|紅點商務中心執行長

現任紅點商務中心與RED SPACE執行長,實際負責兩地商務空間的日常營運、進駐企業服務與活動場地規劃。專精借址登記與辦公空間租賃規劃,並負責桃園三館(藝文館、點空間、經國館)的整體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