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四個要件缺一款,整個約定無效

勞基法第9條之1列了四款必須同時成立的要件,違反其中之一者約定無效——不是打折,是歸零。最常缺的是合理補償,因為條文明定不包括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本文並說明施行細則把「合理範疇」拆成期間、區域、職業活動範圍、就業對象四項具體判準,以及補償的綜合考量事項與給付時點。

勞基法第9條之1列了四款必須同時成立的要件,違反其中之一者約定無效——不是打折,是歸零。最常缺的是合理補償,因為條文明定不包括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本文並說明施行細則把「合理範疇」拆成期間、區域、職業活動範圍、就業對象四項具體判準,以及補償的綜合考量事項與給付時點。

三十人門檻是以同一雇主僱用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人數計算,且包括分支機構——三個據點各12人也達標。滿三十人時應即訂立、三十日內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核備後還要在事業場所內公告「並」印發各勞工。違反法令的條款依第71條無效,未依規定辦理處2萬至30萬元罰鍰並得加重。

會計憑證5年、帳簿與財報10年,起算點都是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勞工名卡5年是從離職後起算,工資清冊與出勤紀錄則從產生時起算。另有一類文件沒有年限而是要備置——章程、股東會議事錄、財報、股東名簿不備置者罰1萬至5萬並得按次處罰。

留停最長兩年、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六個月,這是兩條不同長度的時間線。本文說明性平法第16條的資格與期間、就保法第19條之2的60%津貼與20%加碼、114年11月修正後可按日申請的彈性請法,並釐清「以發給一人為限」講的是子女不是父母。

公司把錢借給股東有兩個層次:《公司法》第15條管「能不能借」——原則不得貸與,只有兩款例外且短期融通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40%,違反時負責人與借用人連帶負返還責任;《所得稅法》第24條之3管「借了會怎樣」——未收息或息偏低按當年度1月1日臺灣銀行基準利率設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兩關要分別過。